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时间:2012-01-13 15:40

鼓公办〔201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特编制2011年度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七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期限截至到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电话:0591—87664088,传真:0591—87620925。

    一、概述
    根据省厅、市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配套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各单位学习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鼓政办[2011]64号)文件要求,我局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2011年我局开通公安“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并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公告栏等便民栏目多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布政府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目前,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了147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涉及交通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及其他综合管理等方面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区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教育、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警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2、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的多样化,继续利用公安“微博”、公告栏等措施多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布政府信息。
    3、认真梳理,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公安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总结  2011年度
抄送:分局领导。                            (共印4份)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区分局               2012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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