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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舒代表:
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在智能门禁系统建设中,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对获取的公民基本信息数据,由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统一提供存储备份服务,确因物业管理工作需要在本地存储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数据脱敏处理,严防相关数据泄露。同时,向系统承建单位讲明窃取、出售、违规提供公民个人隐私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之签订专门数据保密协议,要求承建企业作出承诺并加强相关员工的安全保密教育。
专此答复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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