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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榭戏台

时间:2023-08-23 10:08 来源:三坊七巷历史街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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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衣锦坊东口北侧旧2、3号,新4号,创建于明万历年间(1573-1620),原是郑姓住宅;清道光年间(1821-1850)为孙翼谋家族所有,以后长期都有孙氏子孙居住。经过多次重修,成为三座毗连、全坊最大的宅院。从西而东,第一座为主座大院,第二座为别院,第三座为花厅园林。整个建筑群坐北朝南,四面围墙,皆用穿斗式木构架,双坡顶,总占地面积2675平方米,建筑面积2377平方米。主座大院临街六扇大门,是整个建筑群的主要通道。入门为门头房,中间门厅,左右耳房。进石框大门,三面环廊,中有天井,均铺以平整条石。厅堂面阔三间,进深七柱,厅堂特大;第二进明三暗五,进深五柱。前天井左右各有一水井。每进东侧都有小门通第二座别院。别院由书斋、佛堂、厨房、饭厅、库房等组成,再往东,又有小门通第三座花厅园林。花厅的最大特色是建有水榭戏台,是福州市仅存的水榭戏台。它是府内喜庆宴会的重要场所。水池面积60平方米,池底涌泉,长年不涸,池内养有金鱼、鲫鱼、龟鳖等水族。建在池上的水榭戏台,坐南朝北,系单层平台,四柱单开间,九脊歇山顶,翘角上刻有精美的镂空“角鱼”,檐下夹角施雕花“弓梁”、垂柱;内顶上方形藻井,中刻团鹤,周饰蝙蝠,象征福寿双全。戏台三面临水,中隔天井,面对楼阁,拾音良好。戏台呈方形,面积30平方米。池旁石栏板,浮雕花卉;池东西两侧为假山、雪洞。戏台正对面建双层楼阁,坐北朝南,楼上楼下均是前廊后堂,穿斗式木构架,单檐歇山顶,可供聚会、看戏或登高望远。墙头、檐下、屋脊灰塑花边纹饰等皆精工细作,造型独特,别具一格,至今保护完好。1992年公布为鼓楼区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公布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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