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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时间:2019-09-18 10:10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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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四城区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工伤保险)登记手续:新开户用人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须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及经办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介绍信格式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下载)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州市社保中心登记科窗口办理。当场办结。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员手续:参保单位填写《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保险职工申报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超过50周岁的农村户籍女职工,增员时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建筑单位增员需提供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港、澳、台人员提供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外国人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取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华侨提供本人有效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至福州市社保中心或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社保窗口办理增员手续,随到随办。如果参保单位有安装CA系统或登录宝的,可直接在网络CA系统或登录宝上办理增员手续,不需要到市社保中心现场办理。若参保人员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以及曾经办理过退保手续的人员以及首次参保身份证号码未升位到18位、境外人员等情况不能在网上办理增员手续,只能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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