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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在鼓楼区开业一家游泳池,高危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

时间:2023-12-04 16:17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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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 1.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 2.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1-2013)数量要求的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3.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游泳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4.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申办经营性公共游泳场所需向鼓楼区文体旅局进行审批:可通过线上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查询下载办事指南,并提交线上申请;也可以到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0591-87985767)线下办理。

如有疑问,可以向区文体旅局体育科(0591-6366180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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