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的,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的公安派出所受理。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二)《查询申请表》;
(三)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居住证;
(四)委托他人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超过3次的(不含3次);
还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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