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巡察一组自2025年6月6日起对鼓东街道进行为期20天左右的巡察。本次巡察的主要对象是鼓东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下辖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监督检查鼓东街道党工委履行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情况,下辖社区(经合社)履行职能责任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情况。区委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与鼓东街道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下沉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91-83720076(受理电话时间:8:00-18:00),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081号邮政信箱,同时在巡察驻点(鼓楼区杨桥西路165号附近金牛山游乐场南门往里300米)、鼓东街道办事处(鼓楼区鼓东路189号)、庆城社区(鼓楼区井大路59号)、开元社区(鼓楼区龙山巷32号七星井新村12座108)、中山社区(鼓楼区中山路23号中山大院13座)、观风亭社区(鼓楼区观风亭街47号观风亭新苑三区8座一层)、树兜社区(鼓楼区屏东路50号书香红墙新苑2A座2楼)、公正股份经济合作社(鼓楼区观风亭街14-1号)等8个地址设置举报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3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鼓东街道班子成员及其下辖社区(经合社)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鼓东街道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56293,工作时间正常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