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6月6日至6月28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发改局党组(延伸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2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落实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管党治党、推动发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部署、全力推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整改到位、落地见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责任担当。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将巡察整改与纠治政绩观偏差深度融合,从思想根源剖析问题、明确方向。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组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闭环责任机制,确保整改工作一贯到底、层层压实。
二是聚焦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围绕巡察反馈意见,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形成《关于区委巡察第三组巡察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报告》,细化整改举措,建立问题、目标、责任“三张清单”,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人、明确到岗、压实到责,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3月23日,局党组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逐条逐项分析研判、核验成效,进一步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实现长效常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紧盯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又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源头治理,不断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推进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真正将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工作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力度不够,部分重点工作存在短板
(1)关于综合性察访核验成绩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3年,针对中期检查中出现的阶段性进展不力的问题,我局即牵头组织并督促全区各成员单位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定期查看平台数据覆盖进度,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截至2023年底,我区“互联网+监管”主项覆盖率为91.85%,位列全市县区第一。对该项工作中暴露出我局牵头督促不力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主要是对照上级部署,逐一明确完成目标及时限。进一步强化牵头责任担当,优化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业务水平。积极推进跨部门协作,共享信息资源,及时提醒督促,提升协同工作效率,确保牵头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实现预期成效。自2024年起,市发改委不再对“互联网+监管”工作进行考核,“互联网+监管”平台已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项目重建设轻运维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运维管理体系。明确运维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制定智慧社区系统巡检表,在每月及节假日期间,对照巡检表开展系统定期巡检,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定期巡检10次。每季度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同步组织开展数据恢复演练,今年已完成数据恢复演练1次,切实提升系统应急处置与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开展平台操作培训。4月8日在区会议中心三楼礼堂,对69个社区分管负责人及系统管理员开展线下培训,其余工作人员通过腾讯会议同步参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实现69个社区工作人员智慧社区平台操作培训全覆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3)关于对上级交办事项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专人负责,每日查看福建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确保发现隐性壁垒线索及时处理办结,立整立改。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主动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沟通,2025年12月23日发现并主动上报关于“审批依据法律效力不足”的隐性壁垒线索,并在各方协作下,已完成壁垒破除及整改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分别于3月19日、4月22日先后两次参加市发改委业务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截至目前未出现线索逾期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出台的重要文件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自2025年2月起,暂停执行《鼓楼区海洋经济科创高地招商及平台引进激励办法》(鼓发改综〔2024〕73号)。
二是严格落实全流程公平竞争审查监管要求,组织集中开展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专题学习,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与制度防线。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全面嵌入合法性审核前置环节。出台的政策文件均由局法律顾问先行审查,对后续拟出台的各类新政策,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逐项开展合规审查,全面排查排除限制竞争等问题,确保政策制定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合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权责清单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监管职责缺失的问题,我局已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福州市鼓楼区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2026年版)》,进一步厘清职权事项并明确履职边界。该清单已经2026年4月第11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通过。通过上述调整,实现了权责统一与履职到位,有效提升了科技类校外培训领域审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水平。
二是严格依据权责清单的更新标准与要求,密切关注市级动态,确保将市级下放权限及时纳入清单范围。新增“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置审批(县级权限)”以及“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变更审批(县级权限)”事项,同时删减“推荐福州市研发中心职能总部”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两项事项。通过上述调整,实现了权责统一与履职到位,有效提升了科技类校外培训领域审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高效化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行政执法职责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行政检查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检查对象及范围。将“配合省重点办对市管省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列入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配合对考核类市管省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规范检查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业主单位发放提示函,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并做好全过程跟踪指导与督促。
二是制定科技领域检查操作手册,明确检查事项、内容、方式及判定标准,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纳入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中的“鼓楼区综合查一次”系统。加强与教育、市场、属地街镇等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借助外部综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三是建立问题检查台账,严格规范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我局已对辖区内18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及复查方式,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销号,全面形成“检查-整改-复查-销号”的完整工作闭环,切实筑牢行业监管防线。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已结合党组分工和人事调整,于2025年11月调整局内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党组领导班子为成员,共同落实意识形态各项工作任务。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明确每年1月和7月分别开展半年度、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研判。2026年1月14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我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4月2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就2025年鼓楼区发改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深入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排查梳理相关风险隐患。
二是制定《鼓楼区发改局2026年理论学习年度计划》,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范畴,明确2026年每月开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研讨,着力解决“学习研讨停留在理论层面”的问题。截至目前已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传达等相关主题进行4次学习研讨。严格规范学习流程管理,会前由办公室提前汇总收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督促班子成员立足自身分管领域实际梳理内容。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发言,重点围绕“十五五”规划实施、重点项目推进等实际工作开展研讨,杜绝照搬照抄、空谈理论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员岗位职责,扎实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会议记录等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同步规范述责述廉以及廉政谈话责任主体、材料要求等关键内容,确保报告内容与个人履职情况相互印证、真实准确。
二是严格执行每年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的刚性要求,已于2026年2月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制定党员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细化完善“一岗双责”任务清单,逐一明确岗位职责、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推动责任传导至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党员干部。
三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相关要求,坚持“逢提必谈”。按照《鼓楼区2026年度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纠治“四风”问题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进行廉政谈话,确保廉政谈话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目前,已于2026年2月完成元旦春节重要节点的廉政谈话,谈话围绕节日期间廉洁自律要求、作风建设等内容展开,相关谈话记录规范整理、及时归档。2026年2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破窗》,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切实筑牢全局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6年3月12日,召开2026年第7次党组(扩大)会议,区大数据服务中心作关于2025年度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26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列席发改局“三重一大”会议4场,督促发改局党组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制度,规范履职、廉洁用权;同时针对2026年元旦春节“四风”问题督查发现的问题,向发改局发出工作提示函1份,督促发改局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0)关于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梳理项目审批及“高效办成一件事”等55个事项的办事指南,归纳并分发给业务人员,要求其熟练掌握办事流程,明晰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时间节点,确保能够熟练解答群众的业务咨询,实现一次性告知。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补齐服务短板。持续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定期抽查办事流程、案卷材料,推动业务人员互学互鉴、补齐短板,全面提升服务水平。2026年以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行政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专题业务培训2次、“一问一答”业务培训2次,提升窗口科技服务人员专业能力,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文稿审核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错情学习,举一反三。由写作骨干指导帮带,提升写作能力,严把审核关。通过“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把关”的责任追溯,有效倒逼相关人员责任心的提升。要求相关人员严格履行审核职责,明确“首次审核不严局务会通报批评、再次出现同类问题责令自我检讨”的问责方式,强化责任意识。
二是完善公文台账,对所有公文的起草人、各级审核人、发文日期、文号进行详细登记。目前,所有公文流转均严格遵循此标准化流程,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或纸质处理单上完整记录各级审核意见与签名,确保责任链条清晰、可追溯。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12)关于采购询价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规范采购流程并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及《鼓楼区发改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修订)的规定。已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环节岗位职责,杜绝简化流程。所有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均已履行“货比三家”等采购程序,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留痕、事后归档。
二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鼓楼区发改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修订)、《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严格对照文件要求,严格规范采购活动。确保目录内项目应采尽采,严禁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
三是已采取单位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采购程序合规性及资料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已于2026年春节等重要节日节点,配合区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开展“两节专项督查”。经以上方式严格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采购及相关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组织财务、业务相关人员开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意识。
二是针对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已经区数字办集体会议研究通过,现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指标,已提交支付申请进行上缴国库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超额发放差旅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全面梳理并严格规范财务审核审批流程,差旅补贴发放均按现行标准逐笔核对、逐级审批,未再出现超额发放情况,财务审核把关责任有效落实。
二是加强财务监督检查,本年度已针对差旅补贴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财务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清查盘点,根据《福州市鼓楼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鼓财〔2012〕266号)文件精神,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管理。我局于2025年12月对现有设备及家具用具类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针对盘盈资产,已严格依据资产分类及实际情况及时登记入账,并同步纳入库存管理体系;针对盘亏资产,形成详细的账务编报说明并留底备案,清晰追溯资产来龙去脉。经核查,2026年发改局现有设备类资产共计143件,家具和用具类资产共计212件。目前,上述资产已全部纳入固定资产账目统一管理,并实施了贴标管理措施,逐一明确了具体使用人及管理责任,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责任到人,切实防止资产流失与浪费,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修订完善《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经局党组第11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已组织人员加强学习并严格执行。
三是已明确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对项目质保金、进度款与固定资产购置款项实行分类核算、单独标注,款项性质清晰可辨,资产登记准确率明显提高。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6)关于工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补齐2020年退休、生育人员慰问和2023年结婚慰问相关佐证材料。已收取2022年2名人员未计提年度个人部分工会费合计118元,并入账。区发改局2026年以来慰问退休人员0人,生育慰问0人,住院慰问2人次,签领审批手续齐全。
二是严格对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明确结婚、生日等慰问的申请条件、慰问标准及所需佐证材料,所有支出均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留痕、事后存档,手续齐全、有据可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7)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全面落实《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制度(修订)》、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等相关规定,提升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会干部及财务人员等合规意识,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已健全长效化保障措施并严格执行现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于2026年4月2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对符合上会标准的事项,一律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应上会未上会”现象,保障决策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合规。如,2025年行政拨补工会费、2026年度工会福利支出等事项已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
三是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已于2026年3月11日重新上会集体研究《鼓楼区数字办集体议事会议制度》,并组织数字办全体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记录审核。指定专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双重审核,重点核查出席人员、发言表态等内容,确保记录完整准确。审核开展以来,未发现出席人员缺漏,及与会人员未发言表态的情况。
二是强化常态监督检查。每月开展会议记录专项核查,随机抽查存档记录完整性、规范性,及时通报问题并督促整改,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开展记录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区里其他会议记录模范单位的记录规范,提升记录人员业务能力,从源头杜绝记录不规范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19)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认真落实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纪委、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5年度全区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鼓委组〔2026〕2号)文件要求,会前制定了《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领导班子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班子及各科室提出明确要求,规范执行程序,有效避免临时补课、谈话流于形式。
二是制定统一格式的《谈心谈话记录表》,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认真开展会前谈话,局办公室在会前10天发出提醒,会前3天对记录进行收集汇总,已收集30份《谈心谈话记录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认真落实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纪委、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25年度全区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鼓委组〔2026〕2号)文件要求,会前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发改局机关支部委员会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对支部全体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局机关党支部已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重申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和严肃性,参会的18名在职党员均结合要求及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开展自我检视及互相批评,支部组织生活会严肃规范开展,会议召开情况已规范记录于《党员大会记录本》中。
二是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已将发言提纲审核纳入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流程,会前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对所有发言提纲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会前修改完善。会前,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经审核,18份发言提纲均符合要求。
三是区城运中心机关党支部已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组织生活会,8名党员共梳理了40个问题,并形成了8个问题整改清单,定期更新整改进展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2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指定专人按照规范格式和要素进行记录,已于2026年3月26日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共同学习《政绩观中的辩证法》,党课及签到记录完整规范。
二是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每半年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已于2026年1月12日,对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就支委会、党员大会、党课记录情况进行了检查,记录情况规范;2026年1-4月,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共组织4次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学习、4次党日活动,均规范记录。区城运中心机关党支部分别于2026年1月13日-2月26日支委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文章、一图读懂应知应会党纪法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文章。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换届、补选材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已于2025年11月顺利完成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增补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区直机关党工委。局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会议记录格式要求,规范记录,确保记录要素齐全、内容完整、表述准确。
二是已严格审核补选材料。区发展改革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已对增补过程全套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记录完整规范,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字后规范保存。
三是区城运中心党支部已于2026年3月3日支委会上研究提名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相关事宜;2026年4月1日支委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026年4月1日召开换届选举大会,并将结果上报区直机关党工委。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
(23)关于股级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照《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关于印发鼓楼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鼓委〔2007〕41号)精神,进一步梳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酝酿、动议、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前谈话等各环节程序。已结合廉政谈话相关制度要求,对新提拔、岗位调整的干部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后、正式下发任职通知之前完成任前廉政谈话,并由专人做好谈话记录及人事资料的备份存档管理工作。
二是于3月26-27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召开的专题培训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关于临聘人员招录、离职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照《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办公室 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鼓楼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鼓委办〔2017〕85号),进一步梳理临聘人员招录流程。在岗位征集环节实行按需申报,强化人事初审,所有临聘岗位计划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二是参照《劳动合同法》及地方用工管理规定,细化离职申请、审批、结算等全流程操作规范。临聘人员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形成书面报告需明确离职时间,经科室长及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办公室明确其工资、绩效、奖金等发放情况形成上会材料报局党组会研究。
三是已健全区数字办集体议事会议制度,将临聘人员招录、离职等重大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畴,严格执行未经集体研究不得办理相关手续的规定,杜绝了程序倒置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5)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对上届巡察反馈指出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未上会研究等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仍有发现,未能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已构建全链条闭环责任体系,压实整改硬约束。已成立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三级责任链条。对巡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化管理,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已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2次。每项整改措施完成后均由分管领导签字把关,确保整改质量经得起检验,扭转“重部署、轻落实”的局面。
二是已实施源头治理,重塑权力运行内控方式。由办公室对上会议题进行合规性前置审查,凡未履行必要程序或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得上会。2026年以来,办公室已对议题合规性进行前置审核38次,确保了议题质量。严格执行《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制度(修订)》,确保所有重大事项无一例外纳入集体决策范畴。同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在党组会研究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班子成员先表态、书记最后定调”程序,实现决策过程全程可追溯,有效杜绝了个人专断和重大事项应上未上会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
已开展专项核查。目前,正通过走访时任相关人员,了解车辆登记信息及相关处置线索。下一步,将根据核查掌握的线索,严格按规定程序推进资产处置工作。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下一步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狠抓整改落实、拓展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转化为提升履职效能的扎实成效。对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巩固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整改到位。坚持把党的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一体推进,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发改干部队伍,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955135;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电子邮箱:glfgbgs@163.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6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