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延续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政策的通知》(鼓政规﹝2022﹞7号)文件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并经区政府研究审议,拟认定福州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区级综合型总部企业、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区级赋能型总部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4日。请社会各界对公示企业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福州市鼓楼区发改局(区总部办)反映。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1号楼2层
联系电话:0591-87525080
鼓楼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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