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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延安中学消防设施维修更换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时间:2022-06-22 18:02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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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HGZB-2022-WJ05-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延安中学消防设施维修更换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委托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组织

  四、采购方式: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网上采购

  五、采购公告发布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州市鼓楼区政务网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

  六、项目一览表

包号

细项

品目名称

技术规格指标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1

消防设施维修更换

详见附件

1年

41000

41000

总价合计(大写):人民币肆万壹仟元整

4,1000.00

注:

1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

2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按单次服务据实结算,单次服务结束成交人提供机打专用发票,采购人将在60天内通过对公转账一次性付清单次服务费用

3成交供应商要严格按采购要求供货,若出现未按采购要求供货将立即终止采购合同并退货。

  七、报名受理时间

  委托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受理

  报名开始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00:00

  报名结束时间:2022年06月30日09:00:00

  八、公开投标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06月30日09:00:00

  投标结束时间:2022年06月30日11:00:00

  九、报名资格条件

  1、有能力提供本采购公告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报名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供应商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提交以上四项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供应商,不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十一、投标规则

  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网上采购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节俭高效、诚实信用、物有所值的原则。

  1、投标资格

  在报名截止前,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报名;同时要求到代理机构进行纸质报名,电子和纸质均报名后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成为“合格的供应商”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

  2、投标规则

  (1)供应商首次提交的投标价必须低于预算最高限价的3%(不含)以上,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次数: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时限内不限次数报价,直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但所报价格需要符合第(1)条要求。

  (3)最终有效报价确认办法

  当供应商有1个或多个可选择性的报价均符合第(1)条要求时,从供应商在采购平台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与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一览表进行核对,分项报价一览表的单价计算出的总价不一致的、各分项报价的总价不一致的、总价大小写不一致的、平台的报价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4)各供应商的报价在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实时公开显示,自行采购平台对外全开放,任何来宾登录首页,采购过程栏目即可实时查看各项目报价全过程。

  3、供应商报价时应当上传的材料

  (1)提交由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的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骑缝章后扫描上传到鼓楼区自行采购平台;

  (2)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声明、分项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3) 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报价文件或上传的报价文件材料缺失的或文件无法正常打开的均被视为投标无效;各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存放于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投标数据以平台服务器接收到的文件数据为准,各供应商参与自行采购平台的投标均被视为已知悉自行采购规则,将自行承担因对采购公告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自行承担因供应商自身人员操作失误、计算机系统故障、插件未安装或计算机系统与平台时间不一致、断网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

  4、中标规则

  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的供应商中标:(1)报价文件内容与采购公告及技术指标服务需求一致;(2)投标有效;(3)报价有效且报价最低者;

  5、本项目若无三个(含)以上供应商参与报价的,本项目将做流标处理。

  6、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相关费用,应自行审查本采购公告的内容和有关附件。

  十二、报价结果确认

  1、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以成交结果通知书等方式书面通知采购单位,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州市鼓楼区政务网、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自行采购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成交人即可携带自行投标项目报价文件原件一式两份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携带的自行投标项目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响应书、供应商声明、分项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书等,以上材料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报价文件须加盖骑缝章,且装订成册。

  十三、保证金

  1、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以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形式提交);保证金不是以供应商名义提交的,将导致其竞价资格被拒绝。供应商的保证金未在投标开始时间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拒绝。

  2、未中标的供应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后即可无息退回,成交人在交货验收后,须向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提供采购合同及采购人验收凭证,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即可无息退付保证金。

  十四、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按合同送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

  2、按投标报价文件承诺的价格及时向采购人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3、验收不合格: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斗西路南侧,东南河北侧中寰花园、中寰商业中心(一区至四区)地块四D1#楼16层25、26、27、28室

  邮  编:350001

  电  话:15806081002、0591-22868317

  联系人:余明智

  电子信箱:1130387061@qq.com

  十六、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41697739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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