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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关于2022年度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含玻璃器皿)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2-04-13 10:59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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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成2022年度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含玻璃器皿)检定/校准工作,我局对2022年度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含玻璃器皿)检定/校准服务开展公开采购。

  一、投标方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仪器检定/校准能力资质,投标方至少须具有以下两项中的一项(投标方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及其能力表,原件备查。送省级计量院检定/校准的项目除外)。

  1为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的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资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二、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3098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配合拆装、报送部分仪器报送省计量院检定费用、校准分析费用、出具证书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3若遇仪器故障或仪器报废等特殊情况,我方会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仪器检定/校准项目,金额根据实际检定/校准仪器数量及单价增加或扣除。

  4检定/校准服务内容涉及我站约43套仪器(其中含原子吸收、原子荧光、气相色谱大型仪器等各壹台,声校准器叁台,溶氧仪叁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壹台,酸度计四台,颗粒物自动换膜采样器肆台、自动烟尘测试仪两台)及97件玻璃仪器(详见附表1、附表2)。如因工作任务调整,部分检定、校准服务项目将会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中标方同意采购方单方工作任务调整,并按实际产生的委托服务项目进行结算。

  5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玻璃仪器由中标方配合送省级计量院检定,检定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方相应检定、校准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在其证书有效期限内),实验室资质认可证书附表的能力表中应包含本项目测量仪器名称需要的参数。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仪器设备需要检定、校准的单价、总价等)。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不予退还。为方便联系,请投标方在密封袋外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否则按无效应标处理。

  四、质控要求

  1中标方应客观真实地开展检定、校准或检测工作,应保留分析原始记录,并自觉接受我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2如发现中标方在现场检定、校准或检测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我局有权要求中标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3中标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确保证书的延续性,中标人应在取件10日内完成校准服务(送省计量院检定项目应在15日内完成检定服务),将仪器及其检定/校准证书送达采购人所在地,并保证仪器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进行修理或赔偿。如无正当理由,发现有存在以下情况的,我局有权要求中标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违约情况

违约金额

超出设备检定/校准规定的使用周期

超时1-3天

100元

超时4-7天

300元

超时8-14天

500元

超时14天以上

1000元

超时送回仪器

超时1-3天

100元

超时4-7天

300元

超时8-14天

500元

超时14天以上

1000元

未按要求进行校准

每个参数、点位

100元

校准证书存在明显错误

每份

300元

  

  4对于在现场完成校准服务的仪器,严格按照校准规程进行。对于不能在现场完成校准服务的仪器,中标人应自行上门取件。

  5送检的玻璃仪器需保证完好无损,若有破损需由中标人赔偿采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玻璃仪器,并重新检定合格。

  五、报名方式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五个完整工作日后。(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方式:有意参与的投标方,请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我局,并送至福州市五一中路龙庭路39号4层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马国军收,联系电话:87535239、87528647。为保证投标文件接收,如通过邮寄请在投递后及时联系我站人员以确认投标文件已接收。

  3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服务款,检定、校准任务完成过半后支付30%货款,余40%货款待所有检定、校准任务完成并提交所有报告后支付,中标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向采购人开具每期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清各期费用。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22年4月20日 下午15:00于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区政府大院三楼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会议室进行开标。

  八、本次公开询价采购监督机构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电话:87611534  联系人:李全。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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