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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时间:2021-11-18 16:06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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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贴对象:在福州市工商注册不超过三年的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小微企业在初创三年内新招收人员,与新招收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新招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
  补贴标准: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1000元,其他人员每人一次性给予补贴5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591-876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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