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朝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福三新村小区改造与管理模式创新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福三新村小区改造的问题
根据上级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定,优先考虑2000年之前建成及公共配套设施老化、破损严重、环境差、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且未列入我市今后五年旧改、危旧房改造计划的小区,同时根据福州市鼓楼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的程序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由街镇完成小区业主的征求意见工作后,上报区住建局进行申请。按上述规定和方案等文件,我镇已将符合的老旧小区全部上报并完成改造工作,后续将根据市、区最新规定,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若有明确改造计划,我镇将把福三新村小区优先上报申请。
二、关于福三新村小区管理模式的问题
目前,福州市正在推动住宅小区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福三新村筹备组成员名单已公示,我镇将继续指导小区依法依规组建业委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完善住宅小区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我镇大凰山社区作为老旧小区与新建小区融合型,各小区情况不一,居民需求复杂多样,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下资源碎片化、专业力量缺乏、居民参与度低等问题。目前,我镇通过“幸福合伙人”机制,整合社区多方资源,激发居民自治活力,实现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建立“居民发声—社区响应—合伙人行动—服务交付—资源循环—群众受益”的闭环服务系统,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打造幸福里社区服务综合体,努力把社区建设成居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林思恩
联 系 人:商灵燊
联系电话:15859001927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