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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8年第1期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8-04-20 11:52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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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民政办、鼓楼老年公寓: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1期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8]23号)文件精神,20181月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8%,食品类消费价格指数上涨7.2%,经研究,决定向我区的部分民政对象发放2018年第1期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特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对象交叉重叠时按低保对象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二、发放标准: 70/人。

三、发放要求:尽快发放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的影响。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201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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