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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鼓楼区自学考试收费的通知

时间:2023-01-31 12:37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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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自学考试等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财综[2008]28号)文件,结合我区自学考试实际情况,现将收费通知如下:

  免考收费及减免规定。为操作方便与减轻考生负担,申请免考费用不分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业务部门(学校)委托开考专业一律按申请的课程数即每生每门课程40元收取。 

  上述收费,所收费用必须使用省财政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自学考试等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财综[2008]28号)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0二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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