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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福州鼓楼维乐口腔门诊部)

时间:2022-09-07 08:55 来源:鼓楼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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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福州鼓楼维乐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MA2XPUDL335010210D152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林锦

身  份  证  号

350182********5114

医疗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60号福建省经贸会展中心一楼西侧店面以及二楼展厅

所有制形式

其他

医疗机构类别

口腔门诊部

诊疗科目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床 位 数

牙椅12张

接诊时间

周一至周日8:30-11:30

13:30-17:30

联系电话

0591-83361111

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47秒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260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2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鼓)医广【2022】第09-0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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