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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李杰同志为仲裁员的公告

时间:2023-03-10 15:19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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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继续聘任李杰同志为本委专职仲裁员,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现公布如下:
  李杰,聘期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8年3月10日。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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