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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陈章宏同志为仲裁员的公告

时间:2022-01-04 17:15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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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陈章宏同志为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公布如下:
  陈章宏, 聘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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