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精神,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选拔。并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资料直接报送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097890)
附件:1、《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
2、《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