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公消耗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办公消耗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CS)2020-003-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龙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273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贞飞:0591-875236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顺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龙宇:0591-8376588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仅为预估金额,实际采购数量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是个动态值。故成交人的实际结算金额=成交人供货数量×产品单价×成交人所报折扣率。
(2)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注明对本项目所报的报价折扣率。(若未在报价部分注明报价折扣率,视为报价无效)
(3)例如:报价人对本项目所报折扣率为9折(90%),则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下浮率为“90%”(报价人须按本项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4)本项目是根据采购人的工作需求,采购产品的数量是个动态值。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的供货通知后,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产品进行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通过验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A)报价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一个月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人员情况汇总表。
(C)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D)报价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6日 17:00 至 2020年05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至我司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8:00 至 2020年05月07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4月0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1号楼701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龙宇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273126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监狱、残疾人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