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信用专栏 > 信用制度 > 信用制度_民政局
为更好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我局率先推行民办非企业单位5项变更登记事项(其中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业务主管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现场书面签订告知承诺书,可实现缺少办事材料容缺受理办结。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进一步改善我区营商环境、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移动门户
鼓楼发布
智能问答
智能搜索
智能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