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2019年度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进程中大力倡导诚信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是政府部门为了弘扬企业诚信守约经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综合竞争力对企业信用的一种综合评价活动。
鼓楼辖区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条件:于2017年1月1日前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想要申办的企业可以在6月30日前提交这些材料:
1.《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18—2019年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8、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5.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6.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简要情况(约1000字)。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注意:以上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并加盖企业公章或骑缝章,电子版(word或excel文档)无需盖公章,所有表格及材料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具体附件及要求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
申报材料提交方式:纸质文档提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06号4楼企业监督管理科,电子文档以“XX(公司名称)2018-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fzglgs@126.com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