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8:08 信息来源:鼓楼区委巡察办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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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55日至617日,区委巡察组对房管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对照检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

  压紧压实党组成员分管部门涉及巡察问题的整改责任,坚持上下一体、整体联动,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有力成效。一是全面对照问题,做到不回避。坚决全面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抓好问题整改。二是坚决抓好整改,做到不手软。逐条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不推诿。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动房管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以落实“三比三”行动

  抓手,着力推进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持续深入学习,做到不懈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区委对巡察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做到通过巡察问题的整改,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纠建并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危房整治工作还有差距。

  1)关于对群众反映的危房问题未认真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开展系统转作风、提效能自查活动通过整治部门工作纪律,加强工作风建设,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危房问题未认真处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先行融入第一批主题教育为动力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受理和办理情况追踪监督机制,着力提升业务处置能力并持续强化与各街镇的工作联动,扎实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排查,认真解决好群众诉求,群众反映危房问题的办结率和满意率达到100%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根据法律法规对疑似危房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履行房屋安全责任人的义务,及时上报鉴定结果,并根据鉴定结果指导群众通过修建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排危。

  此外,关于省机械研究院小区危房问题,我局已通过电话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解释,并建议业主可征求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后先行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鉴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危房整治工作推进较慢问题。

  整改情况:关于卧湖路56号1座D级危房相关整治情况。2014年前,均由福州市房管局负责危险房屋监督管理和危险住房改造认定工作。2014年起,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榕委办〔2014〕56号)、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关于对接危险房屋监督管理和危险住房改造认定的函》(榕房函〔2014〕1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将危房监督管理及危房改造认定相关职能下放至各区县人民政府。我局收到该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的鉴定报告后,积极指导卧湖路56号业主开展排危工作,并于2017年6月牵头相关部门完成该处危险住房改造认定工作,同意其进行危险房屋自建改造。此后,因业主意见不一致、自建经费、代建单位难寻以及该房屋地块规划问题,危房自建工作推进缓慢。经多次召开协调会后,该处危房于2019年最终通过征收方式进行了拆除排危。推进常态化危房处置工作,目前我局通过与属地街镇配合,积极督促产权人采取措施对危房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排危计划。一是通过征收方式排危,如:朱紫坊24号、25号、文昌弄7号、8号,东大路117号22座,高工小区7号楼、津门路11号5号楼等。二是积极引导产权人通过危房自建方式进行排危,如:市委宣传部宿舍、市台办宿舍、秘书横巷16、18号及鼓屏路182号、186号的居民危房自建项目。同时我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正在积极探索制定鼓楼区危房自建工作手册,拟推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危房自建工作模式。三是通过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进行排危,如:梅峰路5号立志中学5号楼、5号楼西侧卫生间、9号楼等。四是对于目前暂时无法拆除的房屋,做到清人封房、拉警戒线,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着力推行“房屋安全保险监测”模式对危旧房屋进行动态监控。采用“房屋保险+设备监测+人工巡查”的方式,对位移、裂缝、沉降等涉及房屋安全的指标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对可能出现的隐患事故起到及时预警;同时引入保险机构发挥事后赔偿的风险补偿机制,对房屋安全的应急处置等环节实施兜底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改革试点工作不力。

  1)关于提前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关注政策落实落地,提前谋划推动一是积极沟通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全面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其指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二是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定期协调会商,努力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三是对重要事项,专项上报区委、区政府,联合区直相关部门集思广益,提高工作效率,让我区此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资金使用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审核程序,已新增筹集福建省融信年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凯隆公寓项目(213套,14753.8㎡),福建省泉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悦享公寓项目(65套,2400㎡),福州市雍景湾房地产有限公司鼓楼分公司壹间公寓(271套,10238.13㎡),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金晖公寓(138间,4494㎡),福建捷易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优家青年公寓(264间,8209.24㎡)等5个租赁住房项目,并上报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申请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00万元,正待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下发审核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项目落地成效慢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跟踪市财政局和市房管局2022年下拨的第二笔奖补资金,确保及时发放到位。截至目前,福州云盛天成置业有限公司的鼓楼映项目,已发放奖补资金120万元(已全部拨付);福州市鼓楼区建信投资有限公司的软件园D区租赁住房项目,已发放奖补资金258.3万元(已拨付90%),另有10%补助资金需待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下发文件后予以及时拨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房管领域行政监督工作主动作为不够。

  1)关于“双随机”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加强组织保障,已成立以陈曦局长为组长,林荣生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同时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二是扎实开展执法行动,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并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工作建设。把群众关切作为工作的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和关心的物业、房产中介等行业问题进行抽查。2023年上半年共抽查房产中介企业3家,未发现问题;抽查物业小区15家,其中存在问题3家,已现场整改2家,另1家“回头看”后已全部整改完毕;同时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房管部门的执法工作水平和辖区群众的满意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行政执法监管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鼓楼区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扎实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通过“12345”、“一线处置”政务呼叫平台、居民来电来访、物业上报等渠道收集群租房线索,对存在群租情况的房屋,由属地街镇(园区)当场向业主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发函通知电力、水务部门予以停水停电,督促业主自行整改。同时加强与各街镇及建设、规划、应急、公安等部门联动,对长期不配合整改的群租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22年,累计收到各类群租房线索400条,涉及房屋159套,经入户核实,确认群租房有105套,54套为不实投诉,并逐一落实整改到位,保持对群租房的高压打击态势20238月4日起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又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了《关于印发鼓楼区群租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鼓政办〔2023〕36号),开展全区群租房排查整治工作。截至8月23日,鼓楼区开展房屋入户摸排工作已基本完成,全区十街镇69个社区累计完成255902套房屋的排查,排查出群租房193套,下发19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中,完成整改126套,清退人员118套,对30套拒不整改的群租房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对56套拒不整改的群租房采取断水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群租房整治,对群租房整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加强与各街镇及建设、规划、应急、公安等部门联动,对长期不配合整改的群租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公租房保障资格工作整改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责成相关科室进一步加强业务和政策规定的学习,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4.物业行业管理不到位。

  1)关于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新增“红色业委会”21家、“红色物业”8家,现全区累计成立党员人数占业委会委员过半比例的“红色业委会”115家,占业委会总量(210家)的54.76%;成立物业企业党支部71家,占物业企业总量(221家)的32.12%。同时已对巡察提出的13家4星级及以上未成立党组织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深入了解企业从业人员结构情况,积极指导物业企业通过吸收优秀党员、挖掘“隐形党员”、积极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为物业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常态化开展“居民恳谈日”等议事协商活动,及时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逐步构建“党建引领全覆盖、物业管理全参与、优质服务全方位、社区治理全融入”管理格局。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

  (2)关于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备案物业服务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经推进,鼓楼辖区内629个物业企业入驻管理的小区中,已向我局备案的专业物业小区达362个,其中新建住宅小区物业合同备案率达100%,剩余未备案小区为老旧住宅小区,由社区或业主引入物业企业进行代管,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且未签订正式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代管协议),暂不符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条件。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街镇、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小区通过正规流程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小区进行管理,逐步推进物业服务合同应备尽备。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

  (3)关于物业管理难题亟待疏解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焦点问题,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群众的生活品质和满意度。一是推动“物管+垃圾分类”覆盖。全力推广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自治,现全区300个专业物业管理小区中,除省直物业管理的4个小区外,余下296个小区均已实施垃圾分类物业自治。二是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职。建立物业管理主体责任正、负面清单,在全区物业小区普及公示牌制度,累计约谈物业项目负责人42次、黄牌警告6家,推动汇诚永安里物业缴费、西河里新村物业违规入驻等问题的化解。三是规范业委会设立和运行。针对屏东城、宏扬新城等重点小区业委会成立事宜,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动员业主积极参与。目前,屏东城、宏扬新城均已成功选举产生业委会。针对锦绣温泉业委会投票面积认定等典型问题,指导街镇进行纠正并在行业内通报,促进业委会规范管理。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

  5.落实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效果不明显。

  1)关于政府扶持资金使用跟踪督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督促安泰街道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2017-2022长效管理工作经费进行审计。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

  2)关于发挥长效考评与费用挂钩机制作用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为优化长效考评与费用挂钩机制作用,制定印发《鼓楼区试点成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搭建“1+5+X”平台开展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将长效考评分数直接与奖励标准挂钩,其中季度考核总分大于等于95分的小区按每月每户6元拨付,季度考核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小区按每月每户4元拨付,季度考核总分大于等于85分的小区按每月每户2元拨付。季度考核总分低于85分的不予拨款。同时,对小区考评表进行调整,进一步拉大各小区考评分数差距。从2023年第一季度资金拨付情况看,季度考核总分大于等于95分小区为0个(0%),90-95分有6个小区(11.5%),85-89分有44个小区(84.6%),低于85分有2个小区(3.8%);2023年第二季度考核总分大于等于95分小区为0个(0%),90-95分有9个小区(13%),85-89分有48个小区(69.5%),低于85分有12个小区(17.3%),考核结果及资金拨付已存在一定梯度。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

  3)关于“市场运行管长效”目标未能有效实现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推广片区化、综合式物业服务模式,全面服务纳管无物业老旧小区。总结福寿巷、庆城社区成功经验,推进省农林大院、驿里、永恒等10处以上片区由物业企业统一承接小区物业管理;其中中山片区创新“社区大管家”模式,由物业企业统一承接片区内市政环卫、老旧小区管理、园林绿化养护等管理事项;南街街道自今年以来积极发挥市民委员会的议事作用和家在鼓楼中心的托底服务作用,推进道山路、通湖路沿线等20个小区统一成片管理,目前,道山路沿线小柳新村—机械厂宿舍—柳河花园—柳东

  新村,通湖路片区的光禄新坊-通湖路332号等8个小区已先行实现串珠式片区化管理。

  完成情况:已基本完成。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关于“2017-2021年区房管局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2023年局党组已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2023年6月7日,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2022度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及2023工作思路;2023年9月11日专题研究2023年上半年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听取、总结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目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对下一步意识形态工作再安排再部署。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关于“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检查指出群众性文化活动覆盖人数少的问题,至2021年底检查时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反馈意见,2023年我局积极与共建社区、非公党组织共联共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20多场,并及时做好相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宣传工作有待加强问题。

  关于“未严格执行新闻稿件‘三审三校’制度,2019年至巡察时,区房管局新闻稿件未通过分管领导审核,仅由原局办公室主任终审发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布新闻稿件,认真落实责任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即新闻稿件由各科室撰稿人负责初审、部门负责人把好复审关,分管领导或主官做好终审,全部稿件均由意识形态经办人员再三校稿,落实好“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二是2023年6月7日和2023年9月11日分别组织学习《鼓楼区住房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等内容,不断增强意识形态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新闻稿件发布规范化。三是2022年6月7日对新闻稿件发布程序不规范的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关于“有4人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加强监督落实,对存在抄袭问题的4名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重新撰写,目前均已重新撰写切合工作实际的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二是先行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截至目前,区房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4次、交流研讨3次、撰写心得体会3篇。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中,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谈心谈话未征求党员代表的意见建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落细落实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开展会前谈心谈话,2023年7月3日,鼓楼区房管局组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进行充分准备,开展谈心谈话共26人次,其中4名为党员代表,共汇集有效意见 26条。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市、区纪委监委着力提升“点题整治”质效的要求,着力推进2023年新一轮物业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经组织各街镇对辖区住宅小区进行摸底,现已形成今年纳入整治的420个物业小区名单,并已报送省住建厅、市房管局予以同步推进现已全面动员物业小区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公示牌建立和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对自查情况进行公示整改,完成率达100%。下一步,拟按照物业小区50%、业委会小区10%比例,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省市督办及重点小区开展专业审计。对抽查核实、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物业企业、业委会进行整改,逐一清退销号。二是已于20225月25日,召集五凤街道、小区业委会、荟生活物业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怡景小区有关事宜,怡景小区门禁外扩占用市政道路违反《福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向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进行了传达,责令物业公司立即对小区外扩门禁进行拆除,还原小区红线范围内,并要求将2019年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管理以来该路段停车收费列入小区公共收益。在巡察指导下,该问题现已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群众工作推诿扯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转作风自查活动。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通过整治单位工作纪律,加强职工作风建设,着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解决“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干部群众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完善工作处置流程。建立单位内部“12345”、“一线处置”工作制度,优化内部流程,落实责任到人,通过梳理重点关注诉求人名单并作提级处理、完善受理和办理情况追踪机制,提升业务处置水平加强外部联系,强化与各街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避免相推诿情况发生,对重点难点、多次投诉问题,及时赴现场处置,与业主面对面沟通,着力解决好业主的诉求。今年内已完成“12345”平台处置1006件,满意率为85%;已完成“一线处置”57件,满意率为88%。三是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温泉街道、洪山镇、南街街道、东街街道约700栋楼化粪池清掏工作;完成761个小区,2293个水箱清洗消毒工作;受理2022年补贴申请120件,制定《鼓楼区 2023 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方案》(鼓政办规〔2023〕2 号)并于7月29日由区政府办印发实施,持续开展2023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资金补贴工作开展屋顶(闷顶)、楼道及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动员物业企业、无物业小区管理单位对公共区域乱堆放、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行为予以整治清理,累计清理闷顶层堆放的废弃物、杂物、装修垃圾121车,并对308个小区进行抽查,依托家在鼓楼中心考评人员开展“回头看”巡查,避免问题“回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8.财务管理不严格

  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采购相关人员对有关政策规定知识学习,组织采购人员及财务人员学习《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等最新采购目录及规则,规范采购及审批流程二是严格执行局采购制度落实工作对超过标准的采购要求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严格执行询价小组审核工作,对于采用询价方式确定采购对象的,均需要由询价小组查实被询价单位无关联后,予以说明确认并签字。三是做好定期内审工作由局办公室每年组织采购内审工作,对当年度采购相关财务凭证及附件开展内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局内部采购审核及报销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对下属企业监管不到位。

  1关于违反财经制度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7月-2021年9月期间下属企业办公室人员发放高温补贴、已故人员发放春节过节费、未据实报销交通费等问题,巡察期间已立整立改。共清退收回超发高温补贴款23190元;未据实报销交通费1163.08元;已故退休人员福利1200元;以上费用已全部纳入企业账户,企业违反财经制度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房产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一房一档”档案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评估、对外公开招租公告,中标公告,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的档案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二是要求公司所有经营性房产全部在海峡纵横交易平台进行对外公开招标。三是要求所有房产租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房产租金,杜绝现金收缴行为,切实消除廉政风险。以上问题现已全部落实整改到位,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强化下属企业监管,推动下属企业规范、平稳、健康发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1)关于重大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讨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即时召开学习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掌握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打牢思想基础,提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申凡属“三重一大”事项一律通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要求,按照确定议题、准备材料、酝酿意见、充分讨论、作出决策的程序进行,杜绝先实施后上会的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记载会议情况,突出重点、有详有略,确保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二是挑选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熟悉业务、有做会议记录能力的同志作为会议记录人员;统一使用党组会议记录簿进行记录,并明确专人保管,避免出现记录丢失的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2023年1月19日的局党组会上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听取上一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局机关党委于2023年3月10日组织会议听取机关支部书记2022年度述职报告、存在问题及2023年工作思路;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抓实关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及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要求,并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重要内容。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落实,对前期存在材料雷同的退回重新撰写,并严肃批评教育,目前均已重新撰写切合工作实际的谈心谈话记录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二是明确民主生活会程序,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落细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三是修订完善《鼓楼区房管局党务公开管理制度》,建立党务公开台账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依法及时更新党务信息;同时于2022年530日对党务公开不规范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四是根据巡察整改要求,于2023年3月10日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进行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有效意见84条;2023年7月3日组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26人次,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提交党组书记严格把关。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对机关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已于2022年5月20日组织局机关党委及下辖机关支部委员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党务相关业务,加强规范支部增补、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严格按照流程要求和规定依规依程序选举党支部领导班子,并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熟悉党员发展工作流程,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及时限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二是规范管理流程,已2022年6月2日通过党员E家系统将张鸿羽同志党员关系转至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部委员会同时对巡察指出的陈俊锋的入党材料再一次进行认真审核并整改,责成党务专职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逐一说明,目前陈俊锋入党材料均符合要求。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已于2022年5月30日对发展党员材料后补以及未及时转接党员关系的党务经办予以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干部队伍建设仍有短板。

  1)关于机构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资金渠道。通过积极向区财政申请公共预算资金,以及向市国房中心申请增加公房管理量、提高回拨租金比例等方式拓宽我局资金渠道。截至2023年8月,已向区财政争取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经费231万、在职人员基础绩效奖经费18万。二是根据工作需要精简编外人员。2023年1月至8月,我局已退回区城投集团劳务派遣人员2名,减员1名。现余区城投集团外借我局的劳派人员2名、合同制人员2名,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劝返。三是自然更替在编人员。自2023年1月起,五年内我局将有21名在编人员退休,其中由城投集团承担费用人员19人,退休后将无需由城投集团承担经费。上述自收自支性质人员只减不增,今后新录用在编人员将全部转为财政核拨性质。此外,2022年我局已通过鼓楼区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录用2名工作人员用于补充退休人员空缺。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对照文件规范任免流程。组织人事管理、效能督查和局办公室会务相关人员,重新学习《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沟通和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鼓委组干〔2012〕97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文件要求。同时由局效能管理监督人员协同办公室会务人员,对各类人事动议过程进行全程督查,对参会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及时纠错改正。二是设置人事管理岗位AB岗,采取相互检查相互监督的方式,对各类人事任免进行二道确认,避免出现违规现象。同时规范化归档收集各类人事任免文件,定期组织回头看,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岗位设置空缺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22年7月完成下属区征收办、区物业服务中心两家事业部门的岗位设置,并已根据个人意愿,2023年1月全部成具备专技资格且自愿转岗人员共13人的聘用工作,同时将工作及补贴落实到位。后期将根据人员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设置比例,优化人员结构,保障职工权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扎实开展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对照检查内容,进一步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系统作用,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推动局领导班子主动担责,带头履责。三是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年度党风廉政谈话,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一岗双责”落实落细。2020年以来,局党组均有安排年末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5月制定年度廉政岗位风险点,目前已落实到各科室具体负责人员,并延伸覆盖到下属企业负责人;2022年7月起新提拔任命的干部均已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后续将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于2023年4月24日在区房管局召开五一节前廉政谈话及警示教育大会,通过剖析近期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二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全面梳理近几年来我区党员干部查处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真正起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4.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扎实做好巡察、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科室落实巡察、审核整改情况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落实整改长效机制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认真研究问题整改和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通过整改做到补短板、强机制、不反弹。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组织人事、效能督查、巡察审计整改落实等各项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的能力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我局期间,共向我局移交信访件2件。经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于2022年6月份已办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落实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效果不明显。

  1)关于政府扶持资金使用跟踪督导不够有力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继续跟踪安泰街道长效管理工作经费审计情况,并计划2023年底组织对下拨的2023年十街镇“老旧小区长效管理经费”中各专项经费进行审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关于发挥长效考评与挂钩机制不明显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继续加强对考评队伍业务培训,并持续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日常考评工作,促使考评结果能够充分反映小区管理真实情况。同时,将长效考评与文明创建工作情况深入挂钩,对市、区创建办挂牌小区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拨付当季度小区奖补资金。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关于“市场运行管长效”目标未能有效实现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一是制定印发《鼓楼区试点成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搭建“1+5+X”平台开展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在十街镇成立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遵循“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民主协商、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总原则,搭建“1+5+X”平台开展老旧小区长效管理“5项”工作(近邻党建有覆盖、平安守护有举措、植被绿化有人养、卫生保洁有人做、财务收支有规范),积极拓展“X项”增值服务和平台服务,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应管尽管”。截目前,十街镇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已纳管79个小区,惠及15276户家庭。二是“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年终考核为依据,建立鼓楼区优秀物业企业名录库,引导老旧小区优先选聘库内优质物业企业实施管理,避免退盘情况发生。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物业行业管理不到位。

  1关于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推进《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比学习争示范、比作为争先锋、比实干争一流”开展“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鼓政办〔2023〕11 号)的印发实施,明确深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要求,着力“红色业委会”“红色物业”培育,指导街镇、社区提前介入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引导具备业主身份的党员“站出来”,主动参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业委会选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将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章程,依法依规制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一是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情况纳入行动年终考核内容,推动物业企业积极成立党组织。同时引导已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规模企业建立党支部,其中星级评定4星(含)以上物业企业实现建立党支部全覆盖。二是强化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和人选把关,进一步提成立或换届的业委会中“红色业委会”的占比;华大屏东城、东街武夷中心等居民小区的“红色业委会”试点建设,积极发挥党员在小区治理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激发物业管理党建联建活力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充分利用“物业每月向社区报到机制”“物业服务面对面”,常态化开展各类党建联建活动,调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从行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关于未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备案物业服务合同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一是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鼓楼区物业管理主体责任清单,对物业企业实施正、负面清单管理,

  已在正清单明确“(十二)按规定期限将《物业服务合同》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二是继续加强对街镇、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其通过正规流程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小区进行管理,并于入驻后继续监督其按规定时限做好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3关于物业管理难题亟待疏解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一是会同十街镇、相关部门全力开展“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按照“一年完善机制、两年成效明显、三年巩固提升”的工作目标,计划利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辖区内物业管理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居民满意度、降低物业管理问题投诉量二是建立街镇社区物业调解、部门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作用,引导业主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依托“一线处置”平台、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整合多部门力量,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矛盾联调,合力破解小区物业管理民生难题。三是制定完善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导则,梳理明晰违规装修各项问题的执法权责,建立集“事前申报—现场核查—整改销号—分类处置”各环节于一体的处置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搭盖、破坏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群租等行为的整治力度。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财务管理不严格。

  1)关于工程款支付把关不严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今后我局将严格按合同支付款项,同时进一步规范合同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合同会签审核流程,加强业务科室,尤其是财务科、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盖章生效。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关于往来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我局将以巡察反馈的5年以上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为基础,按照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有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做好亡羊补牢工作:一是强化资金管控安全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对往来款管控重要性、必要性和安全性的全面认知;二是加强单位往来款常态化管控及清理制度建设,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责任、完善内控建设。严格管控往来账款审批及报销流程,从源头上管控预付账款等往来账款的产生;三是完善内部沟通机制、促进往来账款消化工作,当局财务科在收到不明原因收入后,及时向各业务部门咨询,明确往来款产生原因,共同研究往来款化解方案。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增强局党组的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工作始终;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提升行业管理和住房保障服务工作,竭力改善辖区群众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促进宜居安居和谐社区建设,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28452;通信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98号;电子邮箱:gl_zfj@163.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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