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文体旅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 18:05 信息来源:鼓楼区委巡察办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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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562022年6月21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文体旅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23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部署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文体旅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和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区文体旅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区文体旅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朱嘉希同志任组长,叶颖、季爱兵、贺卫、毛婷婷、余洋霸等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对巡察反馈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整改工作在区文体旅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如何’重要指示推动鼓楼文体旅事业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的问题

  1)挖掘、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打响“都市温泉”品牌上。一是发挥温泉博物馆阵地作用,举办“魅力温泉 涌动三山——温泉文化特色展,同时启动鼓楼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与利用项目,丰富馆内数字化内容二是挖掘温泉文化,鼓励、引导辖区内温泉企业申报非遗项目、传承人,福州温泉“洗汤”习俗入选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福州福龙泉洗浴公司闽式(盘架)搓背技术传承人邹明旺入选区第六批非遗传承人名录,联合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泡汤”文化代代传等活动,发扬“金汤文化”魅力。三是完善温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松有泉温泉康养馆、古三座大众汤屋等一批温泉项目,优化提升源脉温泉园,谋划“千年闽都·文润水部”建设。四是加大温泉宣传力度,通过发行“福州温泉惠民卡”、举办“5·19中国旅游日”等主题活动,推动全民乐享温泉,提升鼓楼“都市温泉”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提升鳌峰坊历史文化街区内涵上。充分发挥高士其故居、鳌峰书院等街区文化场馆和二附小、格致中学等中小学资源作用,2023年以来开展了“鳌峰文史沙龙”“匠心·作家读书会”和“盛夏的约定”鳌峰学子音乐会等各类公益活动25场(5月以来开展活动12场),展示街区文化内涵。同时充分考虑街区定位与特色,推动街区业态升级,保留非遗项目“薛文保黄米糕”、汪天亮漆艺大师工作室、书院里·坊居等文化艺术、精品民宿等企业7家,腾退花店、奶茶等企业4家,新引进素质教育、茶文化企业2家。下一步将继续优化业态结构,打造具有浓厚文化底蕴和文化特色的传统文化街。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谋划引领文艺精品创作意识不强,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强化思想引领,加强党对文艺工作的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想,创作文化精品,推动文化强区建设。2023年,创作快板《有福之州 幸福老人》《三比三争谱新篇》、歌曲《五绝小满》《家乡的榕树》《冶山赋》《追思忆》、舞蹈《日出东方》《舞动千年 最鼓楼》《国潮福鱼》《欧冶池觞曲》等精品文艺作品10余个。积极参加福建省第十五届音乐舞蹈节,在市赛中获2金、2银、2铜、5优秀;决赛中获11铜、1优秀的优异成绩

  完成情况:已完成。

  3)红色旅游资源挖掘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我局已“于山(戚公祠)”景点纳入红色旅游线路,同时整合中共福州市委旧址、辛亥革命纪念馆、邓拓故居、林觉民故居、于山(戚公祠)等红色旅游资源,2023年开展了“鼓楼青少年公益文旅研学”系列活动45场,深入挖掘辖区内名人故居所发生的红色故事,培养孩子们爱党、爱国、爱乡的情怀,传承红色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全民健身工作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出台了《福州市鼓楼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由于鼓楼地处市中心,受土地限制,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无法达到2.0㎡的标准,但我局积极沟通上级体育部门支持,加大体育场地建设力度,2023年健身路径新增数从10条增加至15条,并新建1个智能健身驿站。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还有差距”的问题

  5)文化市场监管职能发挥不到位。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方面强化日常监管。优化内设科室设置,成立局市场管理科,配备7名工作人员,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执法大队配备2名辅助人员,辅助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已按年度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2023年度将及时公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同时增加双随机执法人员底数,双随机平台执法人员从2人增加至4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

  6)文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日常巡查落实不到位。文物保护监管力度偏软。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文物日常巡查机制。通过鼓楼古厝数字平台智慧化手段,常态化开展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信息扫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2023年1-8月,各街镇上传到“鼓楼数字古厝平台”的文物点巡查记录共6253条。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升执法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文物普法力度。采用“以案释法”形式,在局微信公众号对文物领域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警示力度,提高文物执法威慑力。四是开展联合执法工作。针对塔巷63号住户违法搭盖事宜,区文体旅局邀请古建专家现场勘察论证并征求市名城公司、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处置建议。鉴于文物主管部门不具备行政强制拆除的权力,向区政府提请由区城管局牵头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对塔巷63号违规添建构筑物给予强制拆除。区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由区城管局依法处置,目前由城管局负责推动行政强制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7落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全力抓好招商引资,2023年我局招商任务数5个,截至目前,已引进福建胜余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峡同根(福建)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等文旅产业招商项目6个,注册资金合计3.1亿元,完成率120%。

  完成情况:已完成。

  8)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多次召开局务会,传达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局具体工作任务进行部署,要求增强责任和担当意识,有力推进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加密网吧等娱乐场所日常巡查、抽查频次,形成监管常态化,同时强化重点时段监管,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位。是加强宣传教育。针对网吧等薄弱领域,重点督促加大“禁止吸烟”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反面典型案例,促进网吧规范、文明经营。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具体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传达学习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研究我局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结合党组分工和人事调整,及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

  10“八个纳入”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建和部门工作计划等内容中,予以重点实施,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阵地建设发挥作用不足。

  整改情况我局切实加强“鼓楼区博物馆”和“鼓楼区文化馆”网站运营管理。区博物馆将此项工作列入“2023年鼓楼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中有序推进。区文化馆持续推动“国家公共文化云基层智能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文化活动资讯及非遗数字库等板块信息,打造“订单式”“点单式”文化服务。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2信息发布未严格实行“三审制”。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协作,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领导负总责,把关好微信公众号和政务网等信息发布工作。同时加强通讯员业务培训,提升通讯员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发布的信息不出差错。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3违规发放、重复领取工作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退缴违规发放的补贴9840元,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和业务科室经办人员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规范各项文化体育活动补贴发放,杜绝工作日违规发放和重复发放补贴情况;三是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对2022年以来的工作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超范围开展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退缴超范围公务接待费用750元。二是完善制度,细化管理,修订完善《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财务报销制度》,对包括公务接待在内的各项费用开支进行更加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是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对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最新标准对2022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把关接待范围与标准、建立完善公务接待事前审批登记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5群众工作简单化。

  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加强对业务工作的指导,引导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前瞻性,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提高对风险和舆情的处置能力。针对左海公园健身路径拆除问题,2023年新安装健身路径器材3套,并完成左海篮球场提升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考勤管理流于形式、公示材料公然造假。

  整改情况: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安排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强调考勤管理的重要性,狠抓作风建设,提升纪律意识;严格执行考勤结果公示制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考勤结果运用,将考勤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专项经费“一拨了之”,缺乏长效监管。

  整改情况:由具体业务科室和财务室互相配合,加强对下拨资金的监管,要求街镇、社区按季度填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掌握资金使用动向,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工作作风松懈,责任心不强。

  整改情况针对财务人员向供货商多支付款项事宜,已追回多支付的合同款项17870元,由局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反思,在今后工作中做到付款程序层层把关,认真审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19专项资金使用不到位。

  整改情况运用项目工作法,业务科室确定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制定任务清单;财务室负责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关注资金使用进度;共同研究确定资金下达时间、资金分季度执行计划,研判预算执行难点堵点,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流程不规范。比价企业关联,甚至存在虚假编造企业。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政府采购标准。组织各科室、单位业务经办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及政府采购程序等相关制度文件,不断提升采购工作质量。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杜绝虚假企业报价及关联法人等情况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管理意识,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各科室、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范围,当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员调离时,组织核查,做好移交手续。二是健全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细化管理措施,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领用移交、出租出借等重点环节明确操作规程,做到流程清晰、责任可查。三是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对于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组会议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22)党组集体决策不当。

  整改情况:郑某“停薪留职”问题已完成整改,郑某已于2022年6月离职。区文体旅局党组深刻反思,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增强领导干部民主意识、程序意识,规范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行为,提高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措施:组织全体科室、单位负责人对《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学习,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局党组集体决定。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未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的采购项目和人员招聘均不得支付相关款项和薪资。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2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个人事项报告不完整。民主生活会效果不佳,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对照检查材料存在雷同。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所有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真刀真枪开展批评,提问题点不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党员管理不到位。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不及时。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针对已离职党员郑某组织关系未转出事宜,局党支部多次与其本人和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沟通,加快推动其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今后将加强党员管理,及时校对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事宜,已重新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并补缴少缴党费。积极选派党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通过培训学懂学透党务工作条例,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10.关于“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6机构改革效果不佳,存在“合而未融”“融而不畅”现象。

  整改情况:把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扎实有序推进。为优化人力资源,2023年3月文化科、旅游科等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成立局文化旅游科,共配备6名工作人员(其中在编干部2名)负责科内具体工作。同时明确将原先旅发中心负责的“组织实施旅游产业政策、促进文旅经济发展等”职责划归文旅科,厘清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融合。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选拔任用人员不规范。违规任命副股级干部。选拔纪实材料不全。

  整改情况针对违规任命副股级干部事宜,已对有关人员岗位进行调整。针对选拔纪实材料不全事宜,加强人事工作者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沟通和备案等工作的通知》(鼓委组干〔2012〕97号)等有关文件,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做好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的收集与归档2023年以来提拔正股级干部1名、副股级干部1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

  28队伍建设管理不够到位。

  基层文化队伍专业人才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2023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镇)专职文化人员7名,及时补足街镇文化干事力量。配合宣传部、组织部等部门、街镇开展了“三山见福 文脉传薪”鼓楼非遗周、“党建引领·近邻共筑”书香文化节启动仪式等主题活动。同时,组织文化干事创排优秀文艺作品代表我区参加福建第十五届音乐舞蹈节,在省赛中获1金、1铜、1优秀,在市赛中获2金、2银、2铜、5优秀的优异成绩,切实发挥“种子”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人员招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我局已与相关人员终止实习协议,同时深刻反思,引以为戒,2023年,我局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4次,先后招收少体校、文化专干、文化馆、文化旅游科等岗位工作人员10名,均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加强拟录用人员资格审核,确保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③在编教练员队伍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队伍建设管理,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在编教练员遵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强化思想认识,自觉拒绝有偿培训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29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①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纪法规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议题和年度整体目标任务,及时调整年度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及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②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我局把廉政谈话教育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日常提醒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教育的提醒、预防功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3年在春节、“五一”等节日前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分层分级开展廉政谈话20余人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③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我局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报有关案例5次,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开展各类警示教育,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视频《永远吹冲锋号》、组织干部职工撰写廉政心得体会、参观冶山清风苑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营造担当负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完成情况:已完成。

  ④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及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内设机构及个人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细化廉政风险内容,评定廉政风险等级,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严肃问责机制,对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工作不扎实、影响整改进度的,尤其是虚假整改、应付整改的,党组书记对整改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真正以案为鉴,切实以案明纪,全力以案促改。二是完善制度,细化管理,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和《考勤与请假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作风建设。三是清理往来款项。召开党组会,对区文体旅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超过3年以上往来款进行研究和清理,上缴国库合计1436760.68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到位。

  主动靠前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加大靠前监督力度。支持和督促区文体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加区文体旅局“三重一大”会议,督促区文体旅局及下属单位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及制定防控措施;紧盯各级班子领导等“关键少数”,由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人员之间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2022年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3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引导局班子成员进一步带头转变作风,发挥“头雁效应”。同时抓好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吹响冲锋号》廉政教育片和参观冶山清风苑等廉洁文化阵地,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树牢清廉自守的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探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切实发挥“探头”作用。结合“1+X+Y”工作机制和“室组地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问题。今年以来,对区文体旅局对下属单位区文化馆超范围发放奖金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一份;对区文体旅局下属单位区少体校副校长谢某某违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给予谢某某记过处分。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文体旅局党组根据《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处分建议书》(鼓人纪监建〔2023〕1号),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涉及的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0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

  “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对鼓楼区少体校副校长(负责少体校全面工作)兼任助理教练谢某某给予记过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阵地建设发挥作用不足。“鼓楼区博物馆”官网“政务公开”等栏目无内容或长期未更新。

  具体推进措施:加强“鼓楼区博物馆”网站运营建设和管理,将区博物馆网站提升工作列入“2023年鼓楼区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中有序推进。

  完成时限:2024年2月底前完成

  2.党员管理不到位。离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不及时。党员郑某已于2018年从区文化执法大队离职,其党组织关系至今仍未转出,也未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

  具体推进措施:针对已离职党员郑某党组织关系转出事宜,局党支部多次与其本人和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沟通,加快推动其组织关系尽快转出。因其本人目前不在福州生活,经沟通,争取在2024年春节后推动有关手续办理。

  完成时限:2024年3月底前完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文体旅局党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坚持不懈,抓常抓实。

  二是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以这次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

  三是转化成果,改进作风。进一步将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共同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共同营造求真务实、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贡献文体旅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3661808;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街街道津泰路132号四楼;电子邮箱:glqwtlj@163.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党组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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