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1:27 信息来源:鼓楼区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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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8月12日至9月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鼓楼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12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整改

  1.突出立整立改。区直机关工委在巡察期间,全力配合区委巡察二组工作,及时提供巡察组需要的相关材料,实时接收巡察反馈,对能做到立整立改的存在问题,第一时间研究整改安排,明确整改责任人,第一时间落实整改要求。

  2.突出责任落实。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直机关工委第一时间召开工委会议,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区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林修曲同志为组长,全面压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全盘认领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形成问题清单,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

  3.突出结果运用。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全力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和“十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以整改促素养提升、促执纪问责,以素养提升促履职尽责、促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针对“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还不够,学习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根本理论指导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工委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工委会议等,每月安排专题学习研讨,组织工委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在福州》等四部采访实录,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会议精神,推进党员干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2.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内容不够完善,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对自身职责不够明确,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句话带过”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下发《关于进一步掀起<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热潮的通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在福州》等四部采访实录630多场次,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坚持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工委班子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对意识形态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职责。2020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并严格按照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要求,专门就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深刻剖析,抓好整改落实。综合运用区直机关工委微信公众号、美篇等信息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宣讲工作,主动占领意识形态宣传阵地,2020年发布公众号信息31篇,美篇信息100余篇,在《八闽快讯》以“服务发展出实招 机关建设显成效——鼓楼区高质量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为题专期刊发我区机关党建工作经验做法。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针对“2013-2019年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9日工委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专题学习会,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进行再次提醒,重点突出营造正风肃纪,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党费廉政督查工作,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区直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廉洁过节的要求,并发送廉政短信,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强化廉政教育。以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召开专题会组织学习上级部门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先进、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做到令行禁止。

  (2)针对“2018-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材料、主体责任谈话及纪工委廉政谈话记录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按照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做好《纪实手册》的记录,推动主体责任谈话和纪工委廉政谈话落细落深落实。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区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皆开展了谈心谈话。

  (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抄袭网络”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委结合本委工作实际和巡察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区直机关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4)针对“临聘人员高玲工资,调整未经工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今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列支经工委会讨论决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方面

  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1)针对“公油私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已于巡察期间,要求原驾驶员程轶退回其节假日加油、超量加油金额2618.85元。区直机关工委原有公务车辆已于2016年移交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17 年已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请报废。同时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健全公务用车派车申请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出行、使用、管理要求,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请用车。

  (2)针对“使用未盖章停车票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已于巡察期间,要求原驾驶员程轶退回其使用未盖章停车票报销的停车费用595元。

  2.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针对“超期办理借用公款的核销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进一步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凭证的收集、整理、装订、保管,规范公务借款随借随还制度。

  (2)针对“慰问费报销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规范各项支出报销管理,加强慰问费的审批、列支签领、报销的规范化,确保慰问费由工委发放,本人签领到位。

  (3)针对“报销或支付申请书签字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已组织财务人员对报销和支付申请的签字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缺少的材料进行补缺补漏。今后将严格按照财政支付申请和报销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类财政支付申请书、报销单据、附件完整,签字手续齐全。

  (4)针对“超限额通过授权支付转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组织财务人员专门就财政支付限额制度进行学习,明确财政支付限额要求,严格按照财政支付限额标准,明确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直接支付标准的区别,确保今后财政支付按照限额进行。

  (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区直机关工委已将相关违规款退回会计核算中心账户。

  (6)针对“会计凭证附件不够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从严把好票据审核关口,加强财务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出纳、采购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财务支付凭证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3.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够规范 

  (1)针对“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完善采购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对询价采购单位的关联性审核把关,采取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物品。

  (2)针对“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要求办公室负责人事的工作人员严格审核,及时注销退休人员公务卡。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范台账录入要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册,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处置审核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到位 

  (1)针对“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提升民主和组织生活会规范化管理水平,及时做好会前准备、谈心谈话、会议等纸质材料汇总工作,深入查摆和剖析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问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规范各项记录资料;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138”机关党建工作模式2.0版提档升级。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全优佳强”和“达标创星”创建,推进“模范机关”创建走深走细走实。

  (2)针对“2019年3月29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成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数12人,应到10人,但实际签到9人,发出选票11张,宣布结果时未宣布林润霞得票数,2019年6月17日支部党员大会,已请假人员签到表上却有其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和选举工作相关条例规定,已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和请销假手续。

  (3)针对“高于珊2019年7月将党员关系转入机关党支部,却从9月才开始参加党支部生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立即自查本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确保本支部党员关系应转尽转。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和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组织生活,确保不漏一人。

  (4)针对“工委会讨论审批发展党员记录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指定专人做好工委会会议记录,将预备党员讨论和审批、转正事项专题提交工委会集体研究。

  (5)针对“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直机关工委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好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未收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区直机关工委将持续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和不断拓展巡察整改工作,努力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1.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工委班子将持续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跟踪督促,既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到位,又坚持把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整改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深化党建与业务“四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三级书记”责任意识,全面推行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单制”管理,努力形成职责明晰、执行有力、高质高效的工作制度体系。

  3.坚持立足常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日常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区直机关工委自身建设,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建立起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确保其权威性和规范性。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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