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11:26 信息来源:鼓楼区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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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6月28日至8月7日,区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以上率下,统一思想,落实整改责任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收到鼓楼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全面通报问题,细化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局党组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的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剖析,提出整改思路。全局以上率下,统一认识,凝聚共识,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问题导向,挂图作战,督促整改落实

  针对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分解,逐条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办理,做到精准发力、对账销号。局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领导干部主动将自身问题摆进去,将业务分管薄弱问题摆进去,红脸出汗,抖擞精神,积极发挥头雁效应,为整改落实开好局、铺好路。局党组严格按照区委部署要求,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深入彻底,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三)以点带面,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对巡察反馈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深化成果运用,强化建章立制,促进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学习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集中学”。局机关党委结合党课、道德讲堂等形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开展集中学习,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做专题讲座,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强化“线上学”。利用党员e家平台、学习强国APP等方式,组织干部开展线上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续学习,让线上学习成为常态、将理论学习融入日常。三是坚持“带头学”。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等业务要求内容,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四是确保“参学率”。将学习工作纳入全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按照培训要求,机关党委将及时对干部参学情况进行跟踪统计,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开展党课等各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2.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的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坚决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账,做到签到单、主持词、学习记录、学习简讯及照片等材料齐全,全面充分反映中心组学习情况,不断增强学习管理的规范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领导干部组织生活规范化严肃化,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带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开诚布公、思想交流、相互提醒。二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程序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发言提纲进行把关,要求发言提纲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三是规范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形成过程性书面材料,并指定专人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4)关于“科级干部撰写年度述职材料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强调撰写述职报告时应对照岗位职责及分工,针对当年工作任务及成效进行述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在组织考核工作时,督促干部职工端正态度,力戒形式主义,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时,充分反映出任期内的工作实绩和问题,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履职尽责仍有差距

  (5)关于“行政审批窗口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对被通报的当事人依照《劳动合同法》予以解聘处理,对窗口负责人予以取消其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同时,定期组织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业务合议、理论探讨和典型案例分析,不断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及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严格对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和行政服务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对窗口进行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检查等方式持续完善窗口效能工作建设,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举一反三,持续跟踪。

  (6)关于“窗口咨询电话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明确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分工职责,指派2名工作人员负责电话及现场咨询解答。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于因线路问题导致电话无法接听的,及时上报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及时将情况公示告知。

  (7)关于“行政执法文书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鼓市监罚字〔2020〕041号)的问题,办案单位已对询问笔录修改的2处和处罚决定书修改的5处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补正。二是统一规范行政处罚文书,明确各类处罚文书的制作要求、注意事项,刻制文书“校正”章配发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行政处罚文书修正。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办案人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理念,严格落实文书规范制作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8)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明确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加强对本局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督促班子成员承担起分管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9)关于“未制定2013-2019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党组会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组研究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以上,指导全局党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头雁效应”,党组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形成齐抓共管党建工作格局。

  (10)关于“议事决策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工作,规范会议记录要素及内容,确保能充分体现班子议事过程、集体决议和相关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落实《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定期通过自查、实地回访和电话回访等方式排查涉及前端审批到后期监管各个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如实记录排查过程并签字,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二是紧盯重大节日、关键节点,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的原则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做好谈话记录。三是将廉政谈话纳入2020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督促各基层所将谈心谈话工作切实开展到位。同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12)关于“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管人管事意识,保证考勤制度的执行落实。对违反考勤制度人员进行严肃批评,纠正其纪律意识松弛、责任意识不强的现状。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考勤纪律,规范公出备案、请休假流程等事项。局机关将不定期对各市场监管所考勤情况开展抽检,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督查结果列入单位年终绩效考评以及个人绩效工作考评内容,对屡次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13)关于“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对照有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刚性约束,不得向下属单位、企业或协会借用车辆。二是严格管理,规范使用。严格落实《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执行统一派车审批,强化执法执勤车辆管控力度,对不在出车范围内的一律不得违规派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行为。我局已于2016年10月将借用车辆全部归还给3个下属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14)关于“公车私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涉及违规加油、过路费等款项退回相关账户。二是对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分别给予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三是严格落实《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明晰公务车辆使用以及加油卡的“一车一卡”管理,严禁公车加油卡由驾驶员个人保管、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四是强化教育。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意识教育,让大家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公车管理制度。五是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车辆基本情况档案》《IC卡加油对账档案》《车辆维修保养档案》《派车记录档案》等相关档案资料,确保对公务车辆做到动态管理,资料齐全。2018年1月起,根据区机关事务中心要求,我局公车均通过福建省公务用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派车,所有公车运行数据将上传至平台,实现实时监控。同时,严格执行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规范管理,有效提高公车使用效率,节约公车开支。

  (15)关于“异常现金加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涉及违规加油款项退回相关账户。二是公务车辆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管理,严格管控加油卡使用流程,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三是强化教育。加强对车辆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意识教育,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禁公卡私用。

  (16)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涉及违规补贴款项退回相关账户。二是健全和规范区消委会财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发放加班补贴。

  3.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

  (17)关于“报销附件不够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报销附件。要求加班餐费报销附件中必须包含加班签到表及加班审批表,慰问金签领必须附分配明细表,公务接待报销必须附公函。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州市鼓楼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确保报销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三是加强宣传品领用管理。宣传品采购需附验收单,同时建立宣传品出入库台账,做到“入库有登记,出库有领用”。

  (18)关于“报销所附发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涉及发票未盖章、发票在税务系统查询结果异常和涂改的报销款退回相关账户。二是规范发票报销手续,要求科室、各市场监管所在财务报销时应使用正规发票,如采购商品较多,还应附供应商提供的明细清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9)关于“劳务费支出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用直接转账给当事人的方式发放劳务费,确保由当事人本人收款。二是杜绝由经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劳务费支出进行二次分配,消除款项支出的不确定性。三是严格执行各项相关财经制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0)关于“工会管理不够规范、工会会计科目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工会已根据财务有关规定将2029元的挂账科目由“暂存款-午餐费”调整为“结余”。二是强化对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学习《会计法》等相关财务知识,提升专业素养。三是规范会计核算管理,根据活动业务支出内容和性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21)关于“工会管理不够规范、工会费支出超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工会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明确的“八个不准”要求,将经费严格控制在《福建省基层工会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经费支出范围内,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和审批,确保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22)关于“备用金管理不够规范、备用金存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备用金由专人保管,固定存放地点。同时,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备用金的管理。

  (23)关于“备用金管理不够规范、无需使用的备用金未及时交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无需使用的备用金收回。同时,强化财经纪律约束,进一步规范对备用金的管理使用。

  (24)关于“备用金管理不够规范、未登记现金日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收回无需使用的备用金,并要求各市场监管所使用备用金必须登记现金日记账。同时,对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基础工作。

  (25)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食堂采购未实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食堂管理。制定完善了《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细化项目采购执行标准、采购流程及方法等,切实加强采购程序的管理和监督。二是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经党组研究,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将食堂服务整体外包,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的步骤及程序开展招标工作。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明确财务内部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6)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够规范、未比价或比价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二是加强对三方比价的管控,高质量高标准选出服务商。对比价单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按要求核查供应商经营范围、经营信用、是否为统一控制人等,杜绝关联企业已注销的现象发生。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7)关于“固定资产登记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建议进行整改,做到固定资产台账数量、金额均与票面相符。同时,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我区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28)关于“各所自行登记的台账数量与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台账数量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组织开展对十个市场监管所进行实物盘点,完善固定资产实物账及资产领用手续。同时,及时掌握资产变动情况,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并严格遵守执行《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9)关于“区市场监管局及其工会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根据巡察建议进行整改,同时完善《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并按照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和账务处理手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善实物信息资料,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财务部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对各类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做到账实相符,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固定资产管理有序合规。

  (30)关于“个别所执法电动自行车等固定资产保管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对全局执法电动自行车进行逐一盘点核实,集中落实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做好执法电动自行车后续管理工作。同时,完善《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及时掌握资产变动情况,严格遵守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认真

  (31)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务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工作,要求各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议题、日期、地点、出席人员和发言内容等要素规范齐全,要求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认真把关审核并签字。二是进一步强化对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指导,切实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并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做好会议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32)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缺乏辣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二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规范组织生活会的内容、程序,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重要锐器,自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33)关于“未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每月下发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等形式,指导各党支部根据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二是加强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的检查督查。自巡察以来,局机关党委已开展“三会一课”抽查2批次,及时了解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2021年1月,机关党委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台账资料进行了集中全面检查,并进行一对一指导。

  (34)关于“党支部换届、撤并未经机关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6月和11月,对基层各党支部增补、改选、换届等相关事宜,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机关党委会和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

  (35)关于“党支部换届流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务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内容,重点针对选举流程进行再次培训。二是2020年党支部届中补选过程中,机关党委强化了对党支部选举报送材料的审查,严格规范党支部换届程序。三是督促各党支部及时做好选举会议记录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36)关于“党员签到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的各类会议已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签到工作。二是2021年1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台账资料进行检查时,再次强调完善所有会议的签到手续,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签到,现场核对出席人数,严禁代签或补签,避免出现重复签到的情况,按实际到会情况记录出席人员、请假人员和缺席人员,同时妥善保管好会议签到表。

  (37)关于“党费收缴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已根据要求重新全面核实所有党员的党费核定基数,补缴事业人员、临聘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党费。二是严格按照标准核定党员月交纳基数,采取“见分进元”的方式,确保党费足额交纳。三是严格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党费月交季缴制度,指定专人妥善保存原始单据,规范党费的台账管理工作。

  3.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

  (38)关于“事业人员岗位聘任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福州市鼓楼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在事业单位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要求择优聘用人员。

  (39)关于“临聘人员招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将根据实际需求,在编外人员控制数内,遵循因事设岗原则,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申请表》,经区委编办审核后,通过区人社局统一发布招考信息。严格落实《福州市鼓楼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今后我局招聘临聘人员事宜必须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40)关于“区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涉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房产问题,我局于2018年7月制定《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单位房产清查整改方案》及相关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房产清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已房改及未房改的公房住宅进行清查。我局于2019年5月15日已将商业用房移交至鼓楼区国资中心,纳入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并于2021年4月9日提交公房住宅材料至鼓楼区国资中心。我局将积极主动配合区各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将我局公有住宅纳入区国有资产统一管理。二是针对我局执法电动自行车问题,已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车辆实物盘查、清点数量,并在执法电动自行车车身位置统一粘贴“市场监管”专用标识。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以上两点整改完毕。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持续推进整改问题(1个):巡察反馈指出的“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挂账均为原工商局往来挂账,多数为1998年以前年度遗留。原工商局体制经历了上收、下放和合并及管办分离等改革,形成了时间跨度大,构成复杂的往来挂账。我局将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对往来款的发生事由、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梳理,摸清往来款的底细,对往来账款的形成进行清查、鉴证。此项工作将长期持续整改。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党组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落实,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委巡察办的悉心指导下,做到领导带头,全员发动,全盘接收,主动认领,凝心聚力,上下齐心,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明晰责任,尽职担当,务实举措,认真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但是,我局党组也清晰地认识到,整改工作还未结束,巩固整改成果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巡察整改见真章、见实效。

  (一)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进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坚持整改工作力量不散、工作力度不减、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的原则,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和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问题,列出工作目标,紧盯问题不放,持续深入推进,一抓到底,切实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三)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推动事业发展

  局党组切实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大力发扬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摆薄弱环节,夯实制度建设基础,切实把制度执行转换为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转化为全局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和自觉行动,扎实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523661;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06号,邮政编码:350001;电子邮箱bgsscj@163.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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