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区委巡察一组定于1月下旬开始,对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区委巡察二组定于2月上旬开始,对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
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单位 |
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举报电话 |
0591-87556120(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月11日-17日春节假期不受理) |
0591-87556117(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月11日-17日春节假期不受理) |
通信地址 |
1.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62号二层楼梯通道转角考勤处(城投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二层拐弯楼梯口(房地产房屋征收工程处) 3.福州市鼓楼区津泰新村19座5层入口(统建房屋征收工程处) 4.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三层楼梯旁(鼓建房屋征收工程处) |
津泰路239号三、四层楼梯拐角处 |
信访受理范围 |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涉及巡察监督内容的问题。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