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园林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 10:00 信息来源:福州市园林中心 字体大小:    
分享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17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园林中心党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5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指出4个方面13项共35个具体问题。现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工作

  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反馈会后当日,中心党委立即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中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准确理解巡察反馈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每个具体问题整改。

  (二)强化责任,积极行动,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中心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集体领导,聚班子合力,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上率下,从党委自身改起、从单位领导改起,带动全员参与;坚持压力传导,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成立了中心党委巡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负责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整改方案、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举措,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细化,每一个问题均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保质保量落实。

  (三)融合渗透,建章立制,全面转化巡察成果

  中心党委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园林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从点上解决反馈存在的35个具体问题,又从面上完善了28项相关制度,形成常态化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巡察以来,按照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原则,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市委巡察五组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33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2个,未完成问题整改0个,整改率为100%。通过巡察和整改,中心各级组织更加坚强有力、干部职工更加担当负责、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福州市园林中心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要决定,扎实推进《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和《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访谈的学习研讨,并将研讨参与对象扩大至中心系统全体党支部书记。二是结合班子成员变动,中心党委及时调整完善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挂钩基层支部联系点,确保全员参加、单位全覆盖。三是抓好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活动,结合“七一”党日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到基层单位上党课,并开展相关帮扶活动。四是通过开展支部季度自查、中心半年综合检查讲评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了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制度和内页资料归档的督导。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2)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挖掘和宣扬榕树精神。开展了“三个一”活动:“保护一棵大树”,开展福州市百年古榕树保护建档建库工作,加强专项保护,根据《福州市古树名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及专项保护工作;“讲好一个故事”,结合“绿进万家 绿满榕城”群众参与平台建设,利用园林公益课堂、道德讲坛,邀请了专家开展榕树精神讲座、举办诗词书画展等活动弘扬榕树精神;“播放一部片子”,联系了福州市电视台收集有关福州榕树文化、榕树精神的相关报道,组织基层各公园单位观看学习,并在园区内滚动播放,广泛宣传榕树精神。二是合理规划种植榕树。在城市绿地规划建设过程中,我中心主动靠前严格审查绿化设计方案,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科学、合理地规划种植榕树。在环岛路、南二环沿线、后坂路等新一轮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中均新增种植榕树;对会展中心贵宾通道对面的绿地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适当规划种植榕树。三是规划建设榕树专类园。经调研论证,拟选址在流花溪浦上路—杨周路段建设榕树专类园,目前已委托市规划设计院完成景观设计方案。四是开展榕树运用学习培训并编制“榕树推广应用导则”。邀请了榕树种植栽培专家开展榕树应用培训,使基层单位广大职工更好地学习了解榕树历史人文和景观价值功能,增强榕树在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应用意识;同时,针对榕树生长速度快、支柱根和板根生长旺盛、生命力强的突出特性,我中心编制了《榕树普及推广应用规划和技术导则》,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园林设计、绿化施工和养护等方面科学指导我市六城区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榕树种植。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2.关于“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3)规划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新一轮《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十四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做好近远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对城区规划绿地的建设进行统筹安排。目前,《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已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及分析,《“十四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正在汇总前期基础资料,梳理规划思路。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加强对规划绿地的管理。三是做好腾退地复绿工作。巡察反馈的秀峰路建发国宾府、海通1号(梅峰店)、世欧上江城三块绿地已全部完成景观提升。

  此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对“两个规划”的制定,我们正积极协调对接拟制。

  (4)城市绿化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主动作为。加强了对道路绿化建设单位的方案审查和指导工作,2020年6月份以来,我中心对新建12条道路绿化工程进行前端方案审查,修改《福州市市政道路绿化设计导则》,增加“道路绿化中花化和彩化的比重,筛选新优品种、注重规模,突出花化和彩化景观效果”的绿化要求。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下发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关于加强遮挡各类市政设施的植物修剪工作的通知》和《福州市园林中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三是加强考核监督。我中心严格按照养护考核标准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开展了监督考核工作并进行专项检查,依规对新一轮养护社会化企业处罚209960元;同时,针对巡察指出的12345诉求件进行分类,根据问题轻重对相应养护企业处罚198200元。四是强化爬山虎绿化工作。建立了中心内部协调机制,明确了审批和施工阶段的工作交接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做好爬山虎管护工作的通知》,完成园林部门管护绿地内爬山虎种植槽新砌筑80个,增种爬山虎45000株。

  此问题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抓好落实。

  (5)公园建设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为民建园”初心教育。2020年6月份以来,组织市属各公园管理处结合日常学习活动,开展相关座谈会16场,树立公园干部职工“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为民建园”的初心思想。二是扎实推进2020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完成一批公园林下空间拓展项目,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各公园补短板计划,并把项目纳入2020年“绿进万家、绿满榕城”活动中。针对动物园“走得累、没得看”的问题,我中心已按市政府要求先行组织整体改造提升规划设计方案,目前该方案设计已完成。三是加强公园历史文化资料搜集、宣传和古建筑修缮。通过市园林中心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各公园新媒体平台、网络推送相关信息,形成常态化工作,扩大公园景点、园林文化的知晓率、影响率;我中心联合市文旅局在于山风景名胜公园开展了6场“福州评话--白塔书场”、琴亭湖公园花艺公益课堂、儿童公园“儿童活动月”系列活动、白马河公园金鱼历史故事及饲养技巧公益课堂、西湖画舫插花课堂等多场公益活动;结合迎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修缮了于山戚公祠古建筑群、茶亭公园古茶亭等,下步结合大会氛围布置,进一步向公众宣传展示公园历史文化、景观特色。四是建立健全公园监督考核机制。先后下发了《关于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进行业务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市属公园绿化、保洁、安保等社会化服务监管的通知》,加强对公园外包服务单位监管。五是探索建立“城市+公园+家”(市民园长)管理模式。与福州市《海峡都市报》报社对接,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进行“市民园长”宣传,启动 “市民园长招聘”线上、线下活动。

  此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动物园改造提升工程已纳入市政府通盘考虑。

  (6)古树名木保护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充实古树名木管理队伍。市、区园林中心和市绿化管理处均分别明确古树名木分管领导并指定1名专职管理员,压实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二是规范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工作。下发了《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涉及的各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拆迁工地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方管护职责,规范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涉及的各项工作,对古树名木的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建立标准规范的一树一档。三是加强古树巡查企业的考核管理。对古树管护责任单位下达古树保护任务书,加大对建设项目涉及古树的保护实施情况检查,发出整改通知;持续对古树巡查企业工作开展成效进行抽检。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3.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7)落实市委提出城市园林绿化要做到“疏密有致、显山露水”要求不到位,发动全民参与绿化活动中,没有广泛调动市民积极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理念灌输。通过每周四晚上走现场、项目设计交底、日常工作例会纪要以及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或交流会等时机,深入宣传贯彻“间绿透绿、疏密有致、显山露水”的绿化理念,进入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人员心中。二是展开清疏修剪。对南北江滨沿岸进行绿化清疏和乔木修剪工作,适度修剪下垂枝、内膛枝,抬升乔木枝下高,对局部区域中层灌木进行移植,开拓通江视野。三是及时融入运用。在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推进我市东二环、南二环、后坂路、林浦路,东三环,南江滨东大道等城区主要干道采取了“间绿透绿、疏密有致”的建设模式,取得较好成效。四是推进绿化宣传。开通绿色银行兑换功能,并完成三期兑换,在绿色银行能增设“养花小课堂”等服务内容;通过开展园艺经验分享、园林故事、园林摄影作品征集和“园林公益课堂”活动,加大市民参与绿化的途径。我中心还积极联系《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新闻网”等多家媒体以及在“福州园林”微信公众号对园林公益讲堂、花艺作品、公园动态等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激发市民关注并参与园林绿化热情。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8)中心党委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园林行业有关安全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二是开展形势分析。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展开研判并做好针对性的防范。三是做好隐患排查。由中心处级领导带队对公园场所、游乐设施、动植物、绿化施工、绿化养护、防台防汛、消防等项目安全措施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配足配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并保持稳定。四是完善法规制度。修订完善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公园安全管理制度》、《福州市园林中心绿化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福州市园林中心绿化养护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行业部门按制度规范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的问题

  (9)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进入党委决策。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总体布局,与其它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做到“年初有筹划、半年有报告、每年有考核”。年初,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并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统一部署。二是严格落实每半年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

  此问题已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10)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积极营造人人有责,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调整下发了《中共福州市园林中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中心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和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和基层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此问题已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11)宣传阵地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宣传力度,紧跟形势任务需要,及时更新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要求每年不少于25条微信公众号更新量、50条官方微博更新量。严格按照《福州市园林中心信息发布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未经审批不得公开发布。

  此问题已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2)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并做到常温常对照。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中心党委召开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对中心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三是规范廉政谈话。制定了《在园林系统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心纪委对基层党政主官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谈话,发现苗头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由中心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职务晋级及岗位调整干部先后进行任前廉政谈话23人次;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批次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79人次和批评教育57人次。四是建立完善管人管物管事的制度措施,加强对基层单位主官等“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五是把班子成员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半年汇报和年度考核重点,进一步细化全面考核办法和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此问题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13)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班子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把有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明确班子成员个人廉政风险点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内容。在中心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处级领导干部逐一分析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构,重新调整中心党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三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园林系统科级以上干部以及园林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岗位的廉政风险全面梳理并进行等级重新评定,同时加强对中心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现场排查。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落实。

  7.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4)监督职能发挥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双向报告制度,班子成员的个人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纪委报告,中心纪委根据工作实际向班子成员量身定做并逐一发放签收《纪律检查建议书》。二是加大中心党委支持纪委工作力度,明确同级监督内容和重点,加强民主议事、廉政教育等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对照纪委“三转”要求,认真梳理并重新制定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落实。

  (15)日常监督力度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教育管理,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分批次对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和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强调落实主体责任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注重理论政策和党纪党规学习,邀请专家授课辅导,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业务本领。三是制定督查方案,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公车使用管理等执行“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廉洁纪律督查。四是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打造“一园一品”,目前茶亭公园的“莲廉世界”、儿童公园的“童廉天地”以及晋安河公园的“串廉空间”已初见成效。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落实。

  (16)重点督查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紧盯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重点督查,中心纪委书记和业务分管领导分别在市绿化管理处、闽江公园管理处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业主和参与方开展廉政集体谈话。二是督促园林建设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防范廉政风险。采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着力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阳光工程建设”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落实。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7)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清退2013年-2019年下属基层单位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清退57168.3元。二是组织各单位工会负责同志加强对各种补贴发放规定的学习及监督,各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工资福利发放政策的学习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三是参考市纪委“1+X+Y”模式,在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8)违规报销接待费、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清退违规报销费用。中心本级和下属基层单位违规报销接待费79700元,其中40350元在未巡先改期间已清退,剩余39350元对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经核实10629元为正常接待费,实际违规报销23321元已全部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24545.88元在未巡先改期间全部清退。二是提升业务水平。结合推进违规报销经费整改,加强对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帮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把有关“三公经费”审批报销等问题作为财务督查重点。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9)违规公款旅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市金山公园管理处(原市园林科学研究院)违规报销的13494元差旅费已清退;市乌龙江公园管理处(原市白马河公园管理处)非必要参加考察人员违规报销景区门票等18975元、违规报销差旅费18410元已清退。二是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并在中心系统对类似问题进行再排查。三是进行问责,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0)公车使用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核实违规清单,采取未巡先改和立行立改清退2013年以来中心本级和下属基层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加油、停车费等1879620.83元。二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定。研究完善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章立制,以制度的“落地生根”确保公车管理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强教育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由中心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车辆管理使用培训。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突出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对派车审批、车辆去向、加油情况、经费使用、内业整理等情况进行督导,形成长效有序管理机制。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9.关于“廉政风险问题突出”的问题

  (21)工程建设管控不严,项目施工、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针对“项目施工不规范”问题:一是梳理核实施工项目管理情况。我中心先后3次召集市花木公司、市园建公司对2013-2019年10月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核查。二是规范施工项目管理流程。督促指导市花木公司和市园建公司做好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的立、改工作,重新修订完善了《福州市花木公司日常工程管理细则》、《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等制度,对施工项目的人员、机械、材料采购程序和项目现场管理作出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三是加大施工项目监管力度。实施常态化监管,由中心基建处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定期对市花木公司、市园建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四是加强企业施工队伍建设。督促市花木公司和园建公司两家单位不断提升自身施工能力,根据园林绿化工作实际需要,加强专技人员的教育培训。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②:针对“工程招标不规范”问题:一是梳理核查招标不规范的情况。针对巡察反馈未执行阳光工程规定的建设项目,我中心先后2次召集下属相关单位进行核对和情况说明。二是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流程。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的阳光作业流程。重新修订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作业的规定》。三是组织重点岗位和人员管理培训。加强对重点岗位、项目招标责任人的阳光工程建设规定的培训和指导,通过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开展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作业的规定》专题学习培训。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我中心每半年对基层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作业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有效推进建设项目阳光工程有关规定落实。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③:针对“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南二环绿化提升工程第二标段苗木规格不达标问题的整改,市花木公司对该标段不合格羊蹄甲有关问题作出详细说明,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该标段第7地块22棵不合格苗木进行整改。二是举一反三。督促市花木公司对2019年南二环绿化提升工程第2标段工程种植的苗木质量、数量按设计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三是健全制度。中心指导市绿化管理处、市花木公司和市园建公司等3家业主单位加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修订完善了《福州市绿化管理处工程项目内控管理程序(试用)》、《福州市花木公司日常工程管理细则》、《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建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及施工养护处罚条例》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四是加强管控。我中心定期开展在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在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管控,下发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关于开展在建园林绿化项目工程质量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业主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在建园林绿化项目开展工程质量自查自纠,我中心对所有在建园林绿化项目按照“双随机”模式进行检查。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落实。

  (22)政府采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理清花木采购所涉及的具体项目及单位,通报相关单位并对照抓好整改。二是对巡察反馈指出的未公开招标项目和未编制项目预算情况进行摸排,查找问题原因,总结归类,深刻吸取教训。三是修订完善了《福州市园林中心苗木采购阳光工程管理制度》、《福州市园林中心动物及饲料采购阳光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并对权力运行加强制约和监督。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3)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细化出差、公务接待审批规定,进一步规范事前审批手续。二是及时转发财政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报销,并定期开展相关监督检查。三是针对巡察期间发现并指出的市动物园管理处购买云豹的问题立行立改,立即退回云豹采购款,并责成市动物园管理处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同志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同时,根据《福州市园林中心动物及饲料采购阳光工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动物采购流程。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0.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24)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力,部分单位在苗木移植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管养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苗木移植问题整改。跟进市花木公司、市园建公司苗木移植工作情况,先后3次召集两家公司对苗木移植情况进行梳理,并作出说明;下发了《市园林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督促市花木公司、市园建公司每月开展移植苗木的盘点和台账登记管理,报送台账信息;针对移植苗木养护管控和核销管理工作,中心制定了《福州市园林中心移植树木管理规定》、《福州市园林中心关于移植树木死亡核销阳光作业流程》,并指导两家单位修订完善《福州市花木公司苗圃管理制度》、《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班组囤苗地管理制度汇编》,对苗木移植过程、树木管养和核销的流程进行规范,并严格执行树木移植管理制度,我中心成立专项检查组,每半年对树木移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按季度开展苗木核销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移植树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市花木公司、市园建公司执行移植树木管理制度、移植树木台账管理和苗圃现场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他们加强树木移植管理。二是加强对基层单位压力传导。通过召开工作部署、讲评会议,及时向基层单位传导压力,下发了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严肃纪律要求,进一步督促基层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主责主业。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分类抓好基层单位检查考评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业务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中心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支部工作汇报,并进行总结讲评。年底结合考核评优工作,对班子工作开展和成员尤其是主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加强结果运用。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整改措施常态抓好落实。

  (25)制定决策不够科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福州市园林中心苗木采购阳光运作工作规范》,指导市花木公司制定了《市花木公司苗圃管理制度》,并及时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进一步规范苗木采购和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开展市场摸排。招标前充分做足对所需采购苗木的市场摸排工作,如所需采购苗木的市场单价、数量等有关数据,并及时做好有关的内业资料收集存档,从而能更好更科学的制定采购控制价。三是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在苗木用地选址及制定采购计划上,更广泛听取各有关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前期的科学论证工作,在囤苗用地实际交地面积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四是全面统筹加强协调。从大局角度出发,统筹全盘考虑项目,在项目开展前期,充分协调各绿化建设部门,合理下达指令。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的措施常态落实。

  (2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立行立改,自巡察期间指出该问题后,中心党委将“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全部由行政例会或专题会议调整为党委会议研究,强化党委集中领导和决策作用。二是修订完善制度。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重点指出研究并决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项目,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重要项目必须由党委会研究;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经费使用计划,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含10万元);党费使用情况必须由党委会研究。三是加强跟踪督查。要求对党委研究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拟定和印发党委会纪要,并督促各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人落实到位。四是督促基层各支部规范支部议事规则并抓好落实。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1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27)内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特别是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太长的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室以及光明港公园管理处等负责同志进行岗位调整。结合内设处室结构和职能调整,对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超过10年的科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处室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8)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福州市园林中心科级及以下领导职位选拔任用程序实施意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参加范围。二是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坚持做到党委成员达不到三分之二以上不上会,坚决贯彻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才形成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三是坚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选拔前提前与市委组织部对口处室沟通,并强化对提任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同时,征求对应上级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再下达新的职务任命。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度措施常态落实。

  (29)干部日常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新任干部正式任职后2个月内及时更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准确、系列材料头尾完整规范。二是参照《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要求,在中心系统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开展一次档案全面普查,组织了中心系统人事干部档案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人事干部职责意识。三是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开展登记备案、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定了《福州市园林中心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同时,对经办工作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并调离岗位。四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系统领导干部请销假有关事宜的通知》、《福州市园林中心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的规定》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考勤工作奖惩机制,将考勤情况与评先评优、一线考核等奖惩机制挂钩,并对考勤不规范的当事人将开展批评教育。五是加强对中心系统考勤督查。要求中心下属各单位参照中心考勤、请销假制度,制定相应的考勤、请销假规定。同时,中心组织开展了系统各单位考勤督查检查,并对督查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度规定常态落实。

  1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0)党委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从2019年底开始,中心党委听取并研究党建工作以党委扩大会议形式召开,党委班子成员全体参加,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集体抓党建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定措施常态落实。

  (31)“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对机关第二、第三党支部书记进行届中调整,同时确保今后在机关党支部换届、公推直选工作中,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在设定机关支部书记候选人条件时,支部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处室负责人。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度规定常态落实。

  (32)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立行立改,2019年12月前已完成少交党费201024.09元的补交工作。今后:一是对照标准,严格核查。每年的年初,督促各支部做好党员党费交纳基数核算工作,并要求各支部将《年度党员交纳党费额度核定表》报备中心党委。二是从严要求,规范管理。抓好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党费交纳审核把关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做好党费收缴情况公示,民主监督等工作。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制度规定常态落实。

  (33)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材料会审把关制度,分管领导带职能处室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对照把关后提交党委书记审定。二是实行问责制度,对发现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与上年度内容雷同、准备工作不认真等情况,由党委书记对其约谈并督促改正。三是各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自查,中心党委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并结合半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汇报会进行讲评,督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四是将“三会一课”检查情况纳入支部“达标创星”考评重要内容。五是举办党务干部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工作实操培训,并就如何规范党内会议记录、党务干部如何养成好的工作习惯等进行专题辅导,使中心系统的党务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3.关于“中心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34)对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看齐意识,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如对“榕树与榕树盆景”题跋、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等开展专题研讨。二是认真梳理问题差距,针对2018年中央第一巡视组对福建的巡视反馈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三是压紧压实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责任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研究整改进度,推动整改落实。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35)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预算执行单位认真加强工作调研,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系统预算支出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每季度及时向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申请项目资金;三是各预算执行单位加强对财政预算指标的管理,与财政部门保持沟通,保证资金能及时有序使用,2018年、2019年两年预算执行率有大幅度提高。

  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五组共向市园林中心党委移交信访件6件、问题线索5件,主要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资产处置和单位管理等方面问题,中心纪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11月16日,已办结8件,正在办理3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进一步整改事项说明

  1.关于城市绿化存在短板、城市颜值不高的问题。一是加强道路绿化方案审查和指导工作,认真落实《福州市市政道路绿化设计导则》,突出道路绿化中的花化彩化的比重,从源头上加强花化和彩化景观效果。二是加强景观改造提升工作,对绿化隔离带、道路边角绿化等进行改造提升。三是在滨河山边绿地注重“间绿透绿、疏密有致、显山露水”绿化理念的实践运用;四加强行业指导,严格执行市管道路绿化养护考核制度,提升道路绿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水平。

  2.关于规划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我中心目前已对《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完成前期资料收集及分析,正在对《十四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汇总前期基础资料,梳理规划思路。今后将继续跟进规划的长效管理,一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进展情况完成《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2020-2035)和《十四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二是以两个规划为依据,有序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3.关于公园建设尚存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公园精细化管理,结合公园精细化考评情况及各公园实际情况,委托咨询单位,研究编制城市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导则,通过导则进一步强化公园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我中心正建立“福州市城市公园信息化管理系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标并启动建设。二是着力提升公园品质,市西湖公园拟争创4A级旅游景区,动物园整体改造提升方案已完成将报市政府审定,其他公园将结合自身特点,针对性打通林下空间,注重花化彩化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公园整体布局和增强游客游园的舒适感。

  4.关于对基层单位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单位压力传导,下发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严肃纪律要求。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分类抓好基层单位检查考评工作,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业务建设、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综合或专项检查。三是加强专类核查。在树木移植上,要求市园建公司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每月报送台账信息。四是推进苗木核销工作。按照中心已制定的移植树木死亡核销阳光作业流程,分季度进行苗木核销。

  5.关于“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足,中心党委抓‘关键少数’不力”问题。中心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基层支部工作汇报,并进行总结讲评。年底结合考核评优工作,对班子工作开展和成员尤其是主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加强结果运用。中心党委把基层主官年度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半年汇报和年度考核重点,细化全面考核办法和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此项工作贯穿每一年度并常态落实。

  6.关于“工程建设管控不严”问题。我中心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管控力度,一是严格落实制度,指导并督促市园建公司严格按照现有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指导市绿化管理处、市园建公司修订完善工程内部控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学习培训;二是常态落实专项检查,根据新修订工程建设项目阳光作业流程,实施常态化监管,每半年对基层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日常按照“双随机”模式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

  7.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我中心将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一是注重计划筹划。年初合理安排计划,充分通盘考虑,按照规定进行年初预算安排。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按照已制定的《福州市园林中心苗木采购阳光运作工作规范》、《福州市园林中心动物采购、出售及交换阳光运作工作规范》等规范采购。三是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人员对制度和规范的认识,强化各级对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的铁律意识。四是严格检查督导。每半年开展阳光作业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强化督查和问责力度。

  (二)下步推进整改举措

  下一阶段,我中心将以此次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工作、提高能力和改进作风的重要契机和新的起点,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压力传导,以严谨、细致、务实之举推动中心全面建设向更好更高质量发展。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保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梳理薄弱环节、细化责任清单,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活跃和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2.不断增强问题意识,坚持不懈构建长效机制。继续聚焦巡察组反馈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整改成效,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督促有关处室、责任人加快进度,尽快整改到位、持续抓好。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全面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并抓好制度执行,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3.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坚持从严从实,全力抓好相关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解决好因审核把关不严或心存侥幸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抓正风肃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锤炼思想作风,常态落实“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的学习贯彻,不断在深化学习教育过程中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

  4.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坚持不懈推进园林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巡察组对推进园林行业创新改革发展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改革创新统一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创新促发展。认真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校准园林创新发展的思想和方向,不断强化省会排头兵意识,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园林绿化精神体现到行动上。加强对县(市、区)园林行业的统筹和指导,不断增强园林绿化的整体规划和服务成效,努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市委、向广大市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34288,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10楼,邮政编码:350007;电子邮箱:ylrs87600264@163.com

  中共福州市园林中心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