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6日 09:56 信息来源: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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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17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州市发改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5月22日向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精准到位地指出了我委党组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我委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全面认领、照单全收,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限时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引领,认真组织巡察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对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委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发改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党组书记郭建国同志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负起抓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巡察反馈会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委党组书记郭建国同志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要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印发《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发改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处室立即对《关于巡察福州市发改委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进行任务分解,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为有序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委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郭建国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黄寿香和纪检监察组长黄兴发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委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负责人等同志组成。委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严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梳理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委党组书记郭建国同志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会议,1次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重点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线索,全过程参与巡察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牵头做好相应整改事项。各处室(委属单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担责、有序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强化协调督办,从严从细抓好落实。此次巡察反馈的意见,全委上下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反馈的4方面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细化为49个具体的问题事项。各责任领导和处室集中精力实施挂图作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对所有的问题都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核实-销号”的闭环,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委党组原则上每周听取一次整改情况汇报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协调推动整改。委巡察整改办每周汇总阶段整改进展,及时向委主要领导汇报。驻委纪检监察组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压力传导。6月17日,委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党组班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短板弱项,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查缺补漏、深化整改,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推动全委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以问题为导向,坚决完成整改任务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研讨方式,推动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今年来,已累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1次,围绕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展开座谈交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开展线上线下讨论学习,累计参与527人次。二是加强政策研究。及时掌握国家宏观经济、预算资金等政策导向,强化经济运行分析,最大限度激活政策红利,今年来,根据经济运行最新情况,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千亿产业集群的建议》;组织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中央资金及地方专项债券申报工作专题培训,以及投资项目两场系统内专题培训,更好服务项目建设;加强福州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等研究,积极推进我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优化结构。三是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全方位推动福州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动力,聚焦经济发展质量不高、产业结构不优、能耗结构不理想等问题,特别是全市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二产不优、三产不强”等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问题,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从实现省会发展高能级、城市发展高品质、产业发展高质量、人民生活高福祉、物流枢纽高效化、生态环境高颜值、区域协同高标准等“七个高”着手,全方位规划布局,厚植省会优势,体现省会担当。

  2.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关于推动改善营商环境力度还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深入推进《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建设运行营商环境服务平台,推动社会各界合力共建营商环境,目前“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比例分别为97.86%和71.69%,全市营商环境便利度位列第28位,2年跃升45位。贯彻落实《福州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力度推行并联审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两个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工作。巡察整改至今,已办理麦浦公交综合车场及后勤保障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义井路公交首末站项目建议书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并联审批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以及门户网站,加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实时推送最新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措施。强化“多规合一”平台运用,截至8月15日,已完成1066件“多规合一”反馈意见。

  二是加强调研论证。跟踪对接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加强前期调研论证,确保政策兼顾实用性和前瞻性。如,今年来,多次与元翔福州空港公司、货代企业、主要航司开展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和市场需求,结合全市财政实际,并借鉴厦门、南昌、长沙等周边省市的政策做法,研究出台《关于支持货运航空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坚定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者、推动者。针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组”(现已取消)牵头单位作用发挥不够问题,根据年度工作要点,我委主要承担“信用建设和市场监管组”工作。目前,我委已开展指标优化工作,建立联络员机制和定期报送机制,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同时,着力提升以信用监管支撑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推进我市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深入开展“信易贷”工作,全面清理我市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是加大一线指导服务力度。深入实施“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落实“一企一议”项目服务、“服务基层年”等工作机制,深入企业、项目一线实地了解企业诉求,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要素、资金等难题,协调推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6月4日,我委召开全市发改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培训会,就全市发改系统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系统讲解,编制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要点(2020年版)》等相关文件,结合现场问答情况梳理形成问题解答合集,支持引导基层发改部门提升业务承接能力。同时,常态化指导一线审批窗口工作,搭建线上实时沟通平台,今年已为基层解读文件、解答问题共32个。梳理汇总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201份,强化政策的传达和指导,切实提升基层发改系统行政服务效率。

  (2)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加大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建设。在信息归集、失信治理和分级分类等领域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开展工作,建议市直各单位编制信用建设专项资金,将购买第三方信用机构服务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目前,我市信用服务机构共有150家,高于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平均水平(114家)。二是推进信用修复培训工作。加大对各县(市)区、相关市直单位的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督导,会同市大数据委加快上线信用修复辅助系统,方便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及时上传信用报告数据。三是增加联合奖惩案例归集数量。会同市大数据委组成专班,对系统进行新一轮优化,解决红黑名单的跨区域推送问题,实现全市范围内信用信息共享,破解“信息孤岛”现象。四是加大信息运用力度。会商市大数据委、市直联合奖惩主要参与部门和部分县区,对联合奖惩服务子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梳理,对系统进行新一轮优化。五是进一步提升城市信用建设水平。找问题、找差距,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或组建专班破解,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我市信用建设水平。

  (3)关于执行总部经济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严格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求,通过完善政策、做大总量、做优增量、兑现奖励等系列措施,推动我市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效果位居全省第一。

  一是完善总部经济政策。对标总部经济第一、二能级城市,梳理我市总部政策不足之处,结合发展实际,学习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适时修订完善我市总部政策。同时,针对新引进企业少、新引进企业短期内无法享受扶持政策的问题,补充制定了《关于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的四条措施》,增强全市总部政策竞争力、吸引力。

  二是加大总部经济招引。指导各县(市)区、高新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加大《四条措施》的推介力度,从2019年9月至今合计新引进市域外大中型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子公司及各类职能中心等35家,增强了总部经济发展后劲;大力发展壮大我市总部企业,2019年9月份至今新认定总部企业20家,其中销售中心职能总部2家、研发中心职能总部3家、运营中心职能总部2家(包含一家新引进)。

  三是下沉一线服务总部经济。利用“双百双千”增产增效行动一线服务契机,联合工信局、商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到县(市)区宣传解读总部政策,指导县(市)区用足用好总部政策,吸引外地企业入驻我市,同时大力培育重点企业发展壮大成为总部企业;充分引导龙头企业“以企招企”,大力引进上下游企业,完善我市产业链,有效提升入驻我市的外地企业数量和质量。

  四是严格执行政策。及时兑现扶持奖励措施,按时组织总部企业申报2019年度经营贡献奖、个税奖励、子女入学、医保待遇等扶持奖励政策,确保企业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开展企业复核工作,对2017年前认定的全市70家总部企业进行复核,经市政府同意,共有57家企业保留总部企业资格,13家企业取消总部企业资格,切实将优势资源落实到对全市经济发展贡献大的企业上。

  3.关于落实主责主业有差距问题。

  (1)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密切跟踪监测经济运行态势,综合分析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发挥“带头、牵头、龙头”作用,增强统筹协调能力,提出短期和中长期对策建议,推动经济发展完成预期目标。2019年我市GDP完成9392.3亿元,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规划总量目标(9000亿元)和省里下达的赶超总量目标(9250亿元)。2020年上半年,GDP完成4360.6亿元,达到全年突破万亿目标序时进度。

  二是推动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提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精心编制全市稳投资促增长工作计划,每月对全市投资运行进行科学监测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推动全市投资健康平稳运行。

  三是加大工业制造业发展指导力度。开展全市工业产业发展情况梳理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产业发展的建议,为“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依据。加强产业项目谋划,组织谋划一批制造业项目。对有条件规下转规上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及时将摸底情况与市工信局对接,协助做好小升规有关工作。加强指导服务,每月跟踪了解二十大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和省级制造业龙头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协调康乃尔MDI项目业主变更事宜,已获得省发改委核准。加强招商引资,正积极对接中航科工、金熊世家、国为检测、大族激光等央企、民企,争取项目落地福州。

  四是大力推动创新驱动。不断加大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大力支持我市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赶超,深入企业一线辅导,提高认定通过率。大力扶持光电产业发展,调研走市访光电协会,推动光电、航空航天等618协同创新研究院筹建,推动光电产业做大做强。加强产学研对接,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功能材料银企对接。

  五是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规划引领,组织开展《“十四五”时期福州市进一步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布局研究》,已形成成果拟报省发改委。推动省能源规划吸纳我市研究成果,积极跟踪省“十四五”能源规划进展情况,推动研究成果应用。

  (2)关于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抢抓重大政策机遇。用好用活六区叠加等政策优势,积极对接国家、省里,争取更大支持。目前,我市被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福州都市圈规划获国家发改委发文支持,正着手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物流枢纽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入选2020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工可报告即将批复,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规划调整获批,滨海快线、城际铁路、福厦客专建设提速。

  二是加强智力支撑。建立与省内外知名高校的密切联系机制,在开展重要课题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编制时,充分借助“外脑”,确保所编制的课题和规划既能紧扣时代脉搏,又能落地生根出成效。加强内部研究型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已新招录2名博士选调生充实人才队伍,并将依托“榕博汇”等平台继续招聘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硕士等人才,增强建言献策能力。

  三是做好规划评估。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要求,围绕主要目标指标、三大攻坚战、重大改革任务、重大战略任务、典型经验、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系统梳理我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情况和成效,为谋划“十四五”规划夯实基础。

  (3)关于协调推动政策落地生根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持之以恒推进产业规划执行。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全力推动三个福州”等各项目标任务,加大一线调研走访力度,组织各县(市)区梳理分析工业产业发展情况,全面了解存在问题,会商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形成针对性工作思路。强化刚性约束,按照《加快福州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及时跟踪了解产业园区功能规划执行、入驻企业情况,对违反规划采取通报等措施。扎实开展“十四五”前期规划课题研究,开展《“十四五”期间福州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壮大实体经济的路径研究》课题研究,提出升级传统产业、优化产业园区的意见建议。

  二是深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8月14日召开全市生态文明体制工作推进会,市领导作重要讲话,会上我委汇报了今年1-7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及试验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扎实推动用能权、排污权等改革任务进展落实。争取到2020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积极做好改革经验的梳理、总结和会务筹备工作,目前已上报我市城区水系综合治理等6篇经验交流材料,初步确定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经验做法入选经验交流会发言交流,城市水系治理创新机制、永泰农村人居环境物业化管理模式、闽江河口湿地综合保护修复机制、连江深远海区生态养殖模式等4项改革经验初步入选国家改革举措及经验做法推广清单。推进机制砂产业保障制度的建立,加快推动机制砂矿山出让及应用。

  (4)关于民生社会事业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积极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加强对上沟通衔接,积极引导县(市、区)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截止8月,我市社会事业领域21个项目获得2020年上级资金补助1.5亿元,12个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8.46亿元。同时,对所有列入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补助的项目开展全覆盖跟踪服务,每月到项目现场不少于一次,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督促项目按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教育、卫生、养老等领域供给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均衡等问题,积极协调教育、卫健等部门谋划实施一批补短板项目,截止目前,我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已提升至52.5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已提升至85.4%;滨海新城医院一期等6家市属医院、省儿童医院等4家省属医院正在抓紧建设,预计年底前可增加床位约3800张,2020年底六城区千人均7床目标可实现。加快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建设,会同民政部门年底前出台养老服务业扶持政策,推动一批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落地,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三是持续缩小社会事业发展差距。在“十四五”总体规划和涉及社会事业专项规划上,协调相关部门重点加大农村和薄弱地区的教育、养老、医疗等设施建设力度,优先安排政策和资金支持,促进全市民生事业均衡发展。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认识。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论述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增进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意义、要求的了解,提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二是紧抓关键少数,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相关制度要求,强化“抓一把手”力度,突出以上率下,增强压力传导。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及时研究推动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各处室、委属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汇报管党治党工作情况,加大对述职述廉等上交材料的复核把关,对未达要求、质量不高的述职述廉报告及时发回重写,并纳入民主生活会批评范畴。针对处分决定不到位问题,责任处室及时向陈永忠发出书面通知,多次沟通催讨,与外聘法律顾问协调联动,综合考虑处分对象经济困难、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存在败诉风险等因素,拟免于追回。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减少风险隐患。针对巡察三组指出的专项资金管理、对外购买服务等内控制度存在短板和执行不严情况,我委制定《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委内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定《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不同类型、数额的政府采购及采购各个环节的详细流程;成立委机关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发挥采购小组前置把关作用,加强对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管,防范各环节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制定《福州市发改委商品房备案工作规则》和《福州市发改委商品房价格备案办理指南》,明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明确裁量标准,加强规范管理,杜绝权力寻租行为。

  四是进行谈话提醒,加强压力传导。巡察整改期间,结合端午节前谈话,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16次,班子成员与各处室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33次,切实将压力传导到位。针对区域发展中心和价格认证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重点谈话,要求中心负责同志严格按照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补齐制度漏洞,从严把关各项财务支出,并扛起问题整改具体责任,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尽快清退违规发放的款项,目前区域发展中心、价格认证中心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均已清退到位。

  五是开展专项排查,确保整改闭环。针对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整改期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排查,各处室、委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细致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机关党委牵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复查,重新查找2019年处室、委属单位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印发各处室(单位)要求整改,目前3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是丰富教育形式,提升警示成效。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通报福建省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推送廉政短信、反面案例文章进行警示教育。8月21日机关党委书记黄寿香同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主题进行专题辅导,系统讲解政务处分法的原则、基本内容和适用情况,帮助党员干部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加大案后整改工作力度,充分运用2013年以来我委个别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例和原市工程咨询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事项等身边人、身边事作为警示教育素材,深刻反思原因,提升警示教育效果,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2.关于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关于纪律审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做好案后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中心(原市工程咨询中心)完成违规发放津补贴退缴工作,截至2020年6月24日,该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均已清退完毕。

  (2)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的问题。

  一是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将第一种形态落实在日常。驻委纪检监察组按时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充分发挥教育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结合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关键岗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重申廉洁纪律要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筑牢防线。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驻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加强政治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紧盯重要节假日,持续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防“四风”问题督查。如:通过实地明察暗访、查阅内业资料等方式,对委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市价格认证中心、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中心开展“三公”经费使用及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督查,发现一般性问题线索6条,要求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督促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疫情防控一线,以及市重点项目现场开展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满产达产专项督查,推动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通过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建立工作进展月报制度、开展一线走访调研、加强问题线索查办等方式,督促提升服务意识,最大限度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为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推动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督促并协助委党组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把防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每个人员和各项工作,排查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和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迅速组织清退。针对市委巡察三组指出的原市工程咨询中心和市价格认证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和2013年至2018年间其他部门人员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多报差旅补贴、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以及违规用车用油等问题,我委及时细化责任分工,追讨尚未清退到位的款项,目前相关款项均已清退到位。

  二是补齐制度短板。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委机关制定出台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配套制度,确保各项财务支出有章可依。市价格认证中心等委属事业单位按要求制定津补贴发放清单及规定,明确津补贴发放标准和管理要求,从制度层面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财务经办人员专题学习财务制度,提升水平,加强审核把关能力。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的问题。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将大局意识强不强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查摆,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刀真枪、红脸出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制定出台《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领导AB角工作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AB角工作注意事项,避免出现工作缺位和空岗现象,做到该办的公务不缓办,急办的公务不延误,从制度层面增进大局意识、补位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党组民主集中制。重新修订《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和《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决杜绝“一言堂”;进一步扩大参会列席人员范围,增强决策民主性。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每周在全委范围征集党组会议题,强化审核把关,重大事项一律提交委党组会议研究。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委党组严格落实抓党建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确保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一是针对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条例》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增设机关第七支部委员会,将市轨道交通发展中心、价格监测中心和民航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单独设置联合党支部,目前,第七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

  二是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对党支部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台账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针对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机关党委已对第四、第五支部提出批评,并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针对党组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今年上半年,已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

  五是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做好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5月28日,向省发改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及委机关党支部发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函共计44份,收集各方面反馈意见11条,梳理归并形成了7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于6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将整改问题落实落细。

  3.关于选人用人方面仍需改进问题。

  (1)关于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用好一线考核机制。落实《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办法》,年度考核结合日常一线考察、上半年考核情况,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式。定量上通过分级分类按比例计算评议总分,量化考核分数;定性上采取本年度奖励情况、信息情况、考勤情况、通报情况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制定正面清单和反面清单,最终由党组研究决定优先或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在现有一线干部考核制度评优基础上,通过每日工作形成工作日志,突出工作“精准”量化。

  二是树立导向奖优罚劣。对涌现出来的优秀干部,列入重点考察对象并适时予以重用;对一线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及时谈话提醒。在这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市轨道交通发展中心的2名干部获晋升职级;对2018年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2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等。

  三是落实关爱干部措施。严格落实工资、公务员综合考评奖,配合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等专项评先工作;落实工会救助、困难党员帮抚等优抚政策,帮助干部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排解后顾。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全市“担当尽责、激情创业好干部”人选4名,推荐省青年后备干部人选1名,对2名在国家发改委跟班学习表现优秀的干部,在全委范围内通报表扬,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给予表彰。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绸缪不够,缺乏制度性、规范性措施的问题。

  一是优化干部年龄结构。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干部年龄、知识结构,充实力量。近三年招收新来的年轻同志有27人(2017年12人,2018年7人,2019年8人),占比18%。已引进2名博士选调生(其中1名在国家发改委跟班学习)、1名省组引进生;此外,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从事“海丝”工作。2020年,我委拟引进2名博士选调生、招录1名行政挂职类博士,并引进1名硕士研究生从事信用管理工作;同时,面向基层遴选2名公务员。2名博士选调生招录工作已完成,公务员遴选报名审核工作已完成,将按市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推荐本委优秀中层干部,采取“选进来,走出去”的步伐,让中层干部流转流动盘活起来。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2019年机构改革到位后,对 9名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处室调整,16名干部职工做了轮岗交流。

  三是加大力度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培养机制,按照“优化年龄、优势互补”原则,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缓解中层干部年龄老化问题。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载体材料,取消活页记录方式,采用专本专项记录,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的撰写、汇总流程,对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再次梳理,及时纠正错误。

  (4)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档案管理、因私出国(境)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制定出台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细化因私出国(境)事项的工作流程,加强审核把关。强化档案管理业务学习,提高档案管理能力。全面梳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对34名2016年以后新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做好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2016年之前已做专项审核的人事档案存在的未及时归档等问题及时进行补缺补漏,对存在疏漏的年度考核表及时更正或作补充说明。

  (四)落实未巡先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一是针对区域发展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未巡先改期间还有款项未清退到位的问题,巡察整改开始后,已于6月24日全部清退到位。二是针对市价格认证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5月29日已全额清退完毕。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市政府的期待尚有差距,仍需查摆弱项、持续攻坚,健全体制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尚未完成整改事项和说明

  事项1: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

  原因:研究型人才引进数量还有待增加,智库建设需要相应时间。因疫情影响,外出交流学习安排的次数还不足。

  推进措施:一是深化委校合作。持续深化省内外知名高校的密切联系机制,增强重要课题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二是加强交流学习。“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计划每年请1-2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委讲授经济社会发展前沿知识,适时选派干部职工到江浙、上海等经济强省(市)学习调研,对标先进典型,着力拓宽视野,提升建言献策能力。三是加强人才引进。依托“榕博汇”等平台,加大招聘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硕士等人才力度,继续充实我委智库团队。

  完成时限:立整立改,长期坚持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是增强政治自觉,持续推动整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我委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站稳政治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委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找准工作薄弱点、风险点,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整改成效。继续盯紧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扛起巡察整改具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实现问题整改“清零”,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

  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委党组坚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提升管党治党水平,确保党的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旗帜鲜明地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鼓励驻委纪检监察组充分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各处室、委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督执纪的震慑作用。

  三是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巡察整改要做到“长流水、不断线”,委党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结果,对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的事项,立足“当下改”工作实效,从“长久立”层面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避免已整改项目反弹复发、卷土重来,确保咬定目标不松劲,一把尺子量到底,以巡察整改成果助推发展改革各领域工作开展。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将深化巡察整改与发展改革工作有机结合,通过理论知识学习、具体问题整改、长效制度建设等具体方式,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振全委干部职工精气神,坚定谋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决心,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六保六稳”工作的强大动力,为推动福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力量。

  中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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