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做实做细基层审理 把好案件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5日 16:50 信息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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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培训很接地气,对我们街道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性很强。” 一名街道纪检干事参加完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培训班后说道。

  案件审理工作是监督执纪的最后一道程序,发挥着“关口”“出口”“窗口”的作用。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结合街镇案件审理工作特点,积极转变执纪理念,实行案件审理分级负责制,明确街镇纪(工)委对本级查办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对案件质量负责,着力解决街镇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人员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委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共同对街镇案件进行指导和监督。

  “案件审理工作其实也是对审查调查的全过程进行有力监督。查审双方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才能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鼓楼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积极适应新形势,改“被动收案”为“主动联系”,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主动向审查调查室了解掌握查办案件的全貌。特别是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室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精准发现问题,马上沟通协调,严把案件证据关、质量关。

  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高度重视业务指导工作。转变原先“手把手”教的方式,鼓励基层纪检干部畅所欲言。结合街镇审理工作实际,收集汇总基层审理工作中常出现的手续程序、纪法把握、文书起草等方面“疑难杂症”,形成问题清单,重点开展审理文书写作要领、审理工作实务等专题培训,让业务培训更接地气,让基层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规范化和程序化是案件质量的“保护锁”。为切实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业务能力,该区纪委监委采取“先进带后进”的方式,由业务骨干对部分审理能力较弱的街镇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指导,注重以案说教,以点带面,从个案入手,谈案件审理中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协助其查缺补漏,帮助其能力提升。

  “案件审理工作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办案质量的必经环节。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在实践中面临诸多的新形势、新要求、新问题,我们通过强责任、促沟通、抓培训等措施,做实做细基层案件审理工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鼓楼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鼓楼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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