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0-0800-2022-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2-05-19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部门的公告
  • 发文字号: 鼓政综〔2022〕14号
  • 发布日期: 2022-05-2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部门的公告
鼓政综〔2022〕14号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5-20 14:58
  因机构改革、综合执法权限下放等原因,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区政府对区本级36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确认,现予以公布。公布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由鼓楼区司法局予以调整并公布。
  
  附件: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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