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房管局 时间:2021-01-15 14:58
鼓房综〔2021〕12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年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gov.cn)公布,并报送鼓楼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邮编:350001,电话:87556456,电子邮箱:glqz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目录,加强组织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取得了显著成效。
  1.主动公开方面。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4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2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其他类信息3条,主要包括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等项目。
  2.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的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时限及答复,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34条,办结35件(2019年末收到1件,于2020年1月办结),按期办结率100%。其中同意公开数12件,不予公开数16件,区分处理后公开数2件,无法提供数5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编制完成《鼓楼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鼓楼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4.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逐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力争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面公开。针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问题,积极解读政策,及时解惑释疑;为便于群众办理申请手续,同步公布了保障房申请咨询电话及相关材料下载途径,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
  5.监督保障方面。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工作,切实把好信息发布关口,确保发布的信息在内容上没有错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纳入局监察范围,由局监察室对运转和办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保障
  (1)落实领导责任。为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实施方案》,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
  (2)强化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积极开展专题培训,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2.加强用权公开
  (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编制完成《鼓楼区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鼓楼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更新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
  (2)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将拟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相关部门论证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待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后予以公布。
  (3)以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3.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稳步推进房屋征收工作。通过鼓楼区政务网主动公开旧屋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告知书、评估机构选定情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书及公告等信息,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造。
  (2)实时发布住房保障信息。针对群众关心的保障性住房问题,积极解读政策,及时解惑释疑,陆续通过鼓楼区政务网公布了《关于2020年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福州市四城区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分配流程图》及《2020年福州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宣传解读》等相关文件。为便于群众办理申请手续,还同步公布了保障房申请咨询电话及相关材料下载途径,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并及时将《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登记名单》及《福州市四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退出保障资格名单》在鼓楼区政务网公布。
  (3)积极开展网上调查活动。针对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受理审核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网上调查活动,及时收集汇总民情民意,积极落实整改提升。
  (4)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福州市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工作平台等渠道,积极回应落实群众诉求,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4.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根据《鼓楼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359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1

  0

  0

  0

  2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0

  0

  0

  2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6

  0

  0

  0

  0

  0

  1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1

  0

  0

  0

  2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动公开内容在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有所提高,但仍存在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不强及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不够广等问题。针对以上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培训,广泛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通过开展在线咨询、网上调查、政策宣传等方法,增进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到政府工作,及时收集汇总民情民意,积极落实整改提升。
  2.拓展公开内容及渠道。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福州市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工作平台等渠道,积极回应落实群众诉求。同时,确保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并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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