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101-0600-2021-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1-06-29
  • 标    题: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经营场所燃气安全、群租房液化气安全和电动车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 发文字号: 鼓政办〔2021〕42号
  • 发布日期: 2021-07-01
  • 有 效 性: 废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经营场所燃气安全、群租房液化气安全和电动车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鼓政办〔2021〕42号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时间:2021-07-01 10:40
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有关部门,福州软件园、高新区洪山园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6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6月21日省、市、区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和6月26日区政府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近期省、市、区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深刻吸取“6·26”事件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主动担当,压实责任,结合“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区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开展经营场所燃气安全、群租房液化气安全和电动车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主要任务
  (一)经营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对经营场所燃气安全进行全覆盖检查,要求用户做到“五要五不准”:一要胶管与炉端和阀门端要拧紧;二要点火用气时要有人看管;三要人走要熄火;四要发现漏气或异常要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五要休息前检查供气阀门和灶前开关是否关严。不准在闻到有燃气气味时点火或开灯;不准开火睡觉;不准小孩玩火;不准先开气后点火;不准私自安装、改装炉灶、热水器、加大火嘴或增加火头。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燃气行为,严厉打击燃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治理燃气使用环节事故隐患。
  (牵头领导:林渊副区长;牵头部门:区安办;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鼓楼公安分局、鼓楼交警大队、福州道运鼓楼分中心,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软件园管委会、洪山园管委会等相关部门)
  (二)群租房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在前期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开展群租房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属地街镇、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消除群租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检查重点:成套房改变房屋原设计使用功能并出租的行为;存在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情况;发现群租房屋使用液化燃气罐,第一时间予以取缔。
  (牵头领导:王茂盛副区长;牵头部门:区房管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应急局、区资源规划局,鼓楼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软件园管委会、洪山园管委会等相关部门)
  (三)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安全监管,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安全疏散、防火分隔不达标等突出隐患,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等突出安全隐患,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为,实现全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牵头领导:黄瑞忠常委;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城管局,鼓楼消防救援大队、鼓楼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软件园管委会、洪山园管委会等相关部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建党百年大庆的极端重要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迅速推动落实。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分工细案;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职责,制定操作方案,强化措施要求,形成合力。
  (二)严格监督执法。要严字当头,让执法“长牙”“带电”。用实用好“三项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对行动排查出发现的事故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行动实效。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予以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鼓楼区经营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鼓楼区群租房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3.鼓楼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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