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鼓楼区统计局 时间:2012-01-12 1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鼓楼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鼓楼政务网”(http://www.g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鼓楼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87538973;传真:87552000)。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明确由局主要领导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并确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配备了2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公众留言和便民12345呼叫件的答复工作。
  (二)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变化,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公开。
  (三)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落实本局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发动全局上下及时、主动将最新的统计法规、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等适合公开的情况制成政务信息,并通过鼓楼区政务网、公共公开栏公布;同时,要求信息员每日关注鼓楼政务信息网上咨询和便民呼叫12345,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并给予及时答复和处理,2011年共答复处理了两条12345便民呼叫。
  (四)学习、宣传和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意义,提升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局领导多次在周例会上强调《条例》的主要内容,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鼓楼区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4条,其中,规划计划4条,业务工作55条,统计信息19条,在线办事1条,廉政勤政11条,其他信息4条。在部门网站上公布信息135条,其中,部门动态21条,办事指南1条,公告47条,统计信息13条,人口普查7条,统计执法4条,下载专区7条,党务公开17条,图片新闻4条,政务公开14条。在保障专栏公布信息26条,其中,统计数据12条,数据解读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信息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整理有关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
    3、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五、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94

其中:1.网站公开

94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福州市鼓楼区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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