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1110-2500-2019-00006 文号 鼓财〔2019〕192号
发布机构 鼓楼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7-16
标题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加强鼓楼区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审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鼓楼区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审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1110-2500-2019-00006
文号 鼓财〔2019〕192号
发布机构 鼓楼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7-1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加强鼓楼区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审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鼓楼区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审查的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关加强鼓楼区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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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对鼓楼区政府采购中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审查的通知》(闽财购〔2016〕37号)文件,结合我区自行采购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各预算单位应切实增强预算单位承担着保证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识,加强自行采购内控制度管理,强化采购人职责,在供应商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重点排查无效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关联供应商投标等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此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查询核实。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特此通知。 

    

    

    

  福州市鼓楼区财政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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