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1251-2500-2022-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鼓楼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22-04-12
  • 标    题: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文字号: 鼓公办〔2022〕4号
  • 发布日期: 2022-04-2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鼓公办〔2022〕4号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时间:2022-04-20 16:37
叶勇代表:
  为切实加强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防范敏感、重要数据库信息泄露和网上重大安全事件发生,鼓楼公安分局结合“净网”行动,从大力宣传教育、全力打击违法犯罪、加强使用监管三方面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
  一、加大个人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我局将以“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站备案实地检查”等行动为契机,深入辖区学校、互联网企业、重点单位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一方面通过播放趣味短视频、相关法条解释教育等方式普及个人信息保护常识,提升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技能。另一方面,通过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发布打击违法犯罪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内部人员”开展警示教育,从源头上减少泄露风险。
  二、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随着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持续增多,我局将持续保持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2020年以来,我局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9起,缴获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二十万余条。2021年7月,我局破获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查明王某某利用其担任某大型网络运营商客户经理的身份,通过日常工作非法收集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并售卖给他人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
  三、不断强化网络服务商、运营商、APP的安全监管。在现实生活中,针对某些服务商、运营商、APP等存在的个人信息防护不力的问题,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与网络服务商、运营商、APP负责人强调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落实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签订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责任状,落实主体安全责任。此外,加大对重点信息系统、APP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存在风险漏洞,立即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修复整改,2020年以来下发各类限期整改通知书600余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持续完善打击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违法犯罪长效机制,坚持打击和防范并重,严打犯罪活动,狠抓源头防控,切实加强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的安全保护,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专此答复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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