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榕财采[2021]12号)要求,开展全区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清理范围是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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