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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证明开具问题

时间:2021-06-29 15:45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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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核对婚姻记录信息。如当事人因公证事项需要查询婚姻登记信息的,可根据福建省司法厅、民政厅联合发布的闽司〔2016〕22号《关于做好婚姻登记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各公证机构派员持函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市涉外婚姻登记中心0591-88286665   83718360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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