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零门槛”落户政策申请地点在哪里?有何办理流程?

时间:2021-06-16 16:39 来源: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 | | |

    “零门槛”落户政策申请分三类情况,一类是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的,第二类是福建省内其他地市户口迁入福州的,第三类是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的。(一)六县(市)、长乐区户口迁入五城区的,申请人直接向五城区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二)福建省内其他地市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出具《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两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投靠迁入的,另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三)福建省外户口迁入福州的,申请人向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提出申请,当场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投靠迁入的,另需提供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16周岁以上人员落户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标准的一寸白底照片一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