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人事局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型人才数据统计的通知精神,现将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才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型人才数据统计的通知》(闽人函[2010]26号)转发给你们,请登入省工考办网站下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息采集表》,区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下属单位的汇总报送工作,按级别进行数据汇总,以u盘报送电子文件及EXCEL表格打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于2010年2月25日前将电子文件及采集报表报送我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科,联系电话:87612693,联系人:高聪颖。
福州市鼓楼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能型人才数据统计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了解掌握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管理,创新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拟于近期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库建设工作。现将采集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基础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信息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数据库应涵盖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已转正定的工勤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从事技术工种岗位的合同制工勤人员。
二、基础信息项目
数据库人员的基础信息项目如下:姓名、身份证号、主管单位、单位名称、单位属性、出生年月、入伍年月、学历、现有工种、现有等级、证书号码、联系电话(手机)、邮政编码。
三、加强组织领导
信息采集包括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多个环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采集、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请各设区市人事局及省直单位于2010年3月3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并报送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办公室。
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我局将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信息采集工作。各级人事部门及工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信息采集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到人,抓好工作落实,按时报送有关信息。
福 建 省 公 务 员 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